為深入貫徹《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進一步健全導師責權機制,規范導師隊伍管理,加強導師隊伍建設,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和促進研究生教育的健康發展,理學院決定開展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學院資格審查小組對理學院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新擔任導師主要審查學術成果),并將意見報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成員:郭大立 劉志斌 鐘儀華 何志雄 陳普春 宋國杰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導師制及其若干規定》(西南石大研[2014]36號),我校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學術成果要求及履行職責情況考核以三年為時間周期,今后學校將根據情況三年開展一次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定工作。
本次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定的對象為我院所有聘任在崗的碩士生導師(不包括校外兼職導師或第二導師);
已獲得2016年本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指導教師,自然獲得同一學科碩士生導師招生資格(未獲得者需參加本次審定)。
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理學院按照《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導師制及其若干規定》(西南石大研[2014]36號)所規定的“學術成果要求和履職條件要求”(見附件1)制定審定標準;
審定結論分為合格、暫緩招生(保留資格)、取消資格。
審定結論定為“暫緩招生”的,要明確暫緩年限;結論定為“取消資格”的,需重新申請擔任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
填報《西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審定簡況表》及審定情況表(見附件2、附件3,包括新擔任碩士導師),電子版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其中,附件2的紙質版(簽名)送到明理樓A515,未進行申請者按自動放棄處理,以“取消資格”論。
3.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最終審定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明確審定結論,并將審定情況匯總表報研究生院備案。
10月23日—29日 在崗指導教師填報《西南石油大學在崗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定簡況表》。
10月30-11月26日 學院材料審查,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12月4日學院在12點以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認定名單提交研究生院備案。
12月5日-21日研究生院按30%的比例抽檢各學院認定結果,并于21日12點以前在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抽檢結果。
研究生院將根據審定結果進行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管理,更新研究生管理系統;
對理學院審定結果有異議者,可以書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申請復議,研究生院將按學校有關規定及時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