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級各參保單位,成都市醫療保障局、財政局: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作出的一項重要部署。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于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7號)要求,現將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制度可持續。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確定保障范圍和待遇水平。
堅持責任共擔。合理劃分籌資責任和保障責任。
堅持同城同待。保持同城內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平一致。
堅持分步推進。先行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施行,逐步解決在省內其他行政區域居住的省本級參保人員待遇保障問題。
堅持統籌協調。統籌協調推進試點,做好與相關社會保障制度銜接。
二、工作目標
將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一納入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試點范圍,按照成都市職工長期護理保險的制度框架、政策標準、管理辦法、經辦規程等運行實施,實現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參加成都市職工長期護理保險,減輕失能人員經濟和事務性負擔,保障失能參保人員基本照護權益。
三、參保范圍
參加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應當同步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按照單建統籌方式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可自愿選擇參加長期護理保險。已經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政策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不參加長期護理保險。
四、籌資渠道
長期護理保險通過個人繳費、單位繳費、財政補助等方式籌資,試點階段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分別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劃撥,不新增單位和個人繳費。
五、籌資標準
(一)單位繳費。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2%的費率從單位為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自愿參保的單建統籌人員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2%的費率從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
(二)個人繳費。按照統賬結合方式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通過劃轉個人賬戶方式籌資;按照單建統籌方式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按以下統賬結合參保人員個人賬戶劃撥對應標準,由個人自愿繳費籌資。
40周歲(含)以下未退休人員個人繳費部分,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1%的費率從個人賬戶中劃撥。
40周歲以上未退休人員(含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需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下同)個人繳費部分,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2%的費率從個人賬戶中劃撥。
退休人員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為基數,按每人每月0.3%的費率從個人賬戶中劃撥。其中單建統籌的退休人員繳費基數按統賬結合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中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的最低標準執行。
(三)財政補助。按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退休人員參保人數進行補助,以省本級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為補助基數,以每人每月0.01%的費率按年度進行補助。
六、基金劃撥
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將應繳納的長期護理保險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分別從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中按月計提,按季度劃轉至成都市“城鎮職工長期照護保險基金收入戶”。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轉的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分別列入“其他支出—統籌基金—劃轉長期護理保險支出”和“其他支出—個人賬戶—劃轉長期護理保險支出”科目核算,嚴格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加強預算管理。
每年1月、10月底前,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分別向財政廳提供省本級上年實際退休參保人數、當年預計退休參保人數以及退休人員對應的個人賬戶年人均劃入基數。財政廳據此對上年預撥補助資金進行結算和測算下年預撥補助資金。財政廳將成都市社保基金財政專戶作為省級一次性預算單位,待每年省人代會批準省級年度預算后,將當年預撥補助資金和結算上年資金一并撥入成都市財政局“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城鎮職工長期照護保險子賬戶”。
七、待遇享受條件
申請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的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參保人員申請長期護理保險待遇時,應連續參加長期護理保險2年(含)以上,并處于省本級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內。
斷繳(含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長期護理保險費在3個月以內補足繳費的,可繼續申請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并連續計算繳費年限。斷繳(含欠繳)基本醫療保險費、長期護理保險費在3個月以上的,自重新參保之日起,連續參加長期護理保險滿2年(含)以上,可申請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二)參保人員因年老、疾病、傷殘等導致長期失能,需要長期護理,經失能評估符合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享受條件。
2022年7月前,已參加省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在2022年7月統一參加長期護理保險,且連續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長期護理保險的參保人員,不受繳費年限條件限制。
八、配套管理
長期護理保險評估管理、護理服務、基金支付范圍、待遇支付標準、待遇終止、不予支付范圍、經辦管理、監督管理、保障措施等相關事項,按照成都市職工長期護理保險既有規定執行。
九、部門職責
省醫療保障局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和調整省本級參保人員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相關政策;負責監督指導政策執行、經辦管理服務、政策宣傳解釋等工作。省醫療保障事務中心負責統一組織省本級參保人員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完成長期護理保險參保、基金征收、基金劃撥、信息系統完善優化與對接、數據交互、數據統計、基金運行分析、統計報表、政策宣傳咨詢解答、信息安全、風險防控、信訪維穩及問題跟蹤解決等相關工作,配合成都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做好省本級參保人員參加成都市長期護理保險經辦管理工作。
財政廳負責將財政補助資金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及時撥付資金,對基金籌集劃撥進行監督管理。
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省本級以單建統籌方式參保人員的長期護理保險個人繳費費用。
成都市相關部門負責按照成都市職工長期護理保險既有政策規定,做好省本級參保人員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系統整改優化與對接、數據交互、申請失能評定、服務供給、經辦管理、結算管理、考核監督、違規責任追究及政策咨詢解答等相關工作。研究推動成都市域外異地居住參保人員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享受申請,逐步落實異地居住人員中符合待遇享受條件人員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
十、政策調整
本通知由省醫療保障局負責解釋。本通知施行過程中,國家對長期護理保險政策做出調整時,省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對本通知進行修訂。
十一、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新一輪長期護理保險改革的實施意見》(成府發〔2022〕10號)失效時止,此前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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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醫療保障局 四川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