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中心防火安全預案
發布時間:2010-04-22 撰稿:admin 編輯:admin 審核: 來源:本站原創
為使離退休活動中心在發生意外時能做不亂、不怯,有序處置,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特制定防火安全預案如下:
1. 當出現火情時,應沉著、冷靜應對。邊疏散人員邊用各種消防器材撲救。
2. 發現火情無法撲救時,應先撥打119,然后報告公安處和單位領導。
3. 火災現場應由最先到現場的領導負責指揮。待消防部門來后,積極協助消防部門做好救火工作。
4. 消防部門到來之前應積極自救。要千方百計控制火勢,防止火災局面擴大。
5. 面對火情應正確處置各種情況。搶救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6. 電器著火或電源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嚴禁用水救火,以防觸電。
上一條:離退休工作處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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