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年關將至,經新都區公安分局反饋和保衛處調查,涉及我校師生的電信詐騙案件頻發,嚴重侵害了涉案師生財產安全與合法權益,威脅校園安全穩定。為切實提高廣大師生防范意識和能力,保障師生財產安全,現就進一步深入開展防范電信詐騙宣傳教育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二、活動內容
(一)加強安全防范教育。各單位要充分發揮校園宣傳主陣地作用,積極利用校園網絡、廣播臺、宣傳欄、LED屏幕、黑板報、微博、微信等載體,以集中學習、班集會議、課堂教育、展示宣傳板、播放專題短片和張貼宣傳海報、發布提示通告、發放一封信等形式,廣泛宣傳電信網絡詐騙的典型案例,揭露違法犯罪手法、伎倆和危害,提升學生安全防范意識。要結合不同年齡段師生的認知特點,讓師生掌握防騙知識和辨識詐騙技能,遠離電信網絡詐騙。要教育師生懂得運用法律武器,遇到電信網絡詐騙行為要及時報案,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等部門做好打擊查處工作,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全面開展排查整治活動。要加強師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師生養成正確的金錢觀和價值觀,自覺抵制社會上的不良誘惑;要對在校學生和教職工開展經常性的普法教育,重點加強《關于辦理電信網絡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打擊電信詐騙違法犯罪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遵法守法意識,深刻認識到參與電信網絡詐騙的嚴重后果,警示師生不得參與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
(三)加強信息安全保護。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師生及學生家長的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做好各類管理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管理,不得隨意向校外機構或個人提供師生及學生家長的個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機構進行師生及學生家長個人信息采集。在建立微信群、QQ群等信息平臺時,要對入群人員嚴格把關,謹防不法分子入群,進而對其群內成員實施電信詐騙。要加強師生個人信息安全教育,提升師生對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的意識,確保個人信息不外泄,最大限度壓縮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的空間。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深刻認識當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把宣傳教育活動作為平安校園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活動的組織領導,深入分析本單位的電信網絡詐騙風險隱患,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確保防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成效。
(二)廣泛宣傳,形成聲勢。要積極開展校園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宣傳教育活動,將宣傳教育納入日常安全教育和普法宣傳教育范疇,廣泛開展防騙識騙知識宣傳,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三)強化督查,嚴格問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和創建平安和諧校園工作小組將加強日常檢查監督,對師生遭受電信網絡詐騙或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高發多發的單位將采取約談、通報。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創建平安和諧校園工作小組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