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以及國家和省關于加快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要求,經市政府同意,自2016年11月23日起在本市主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范圍內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不動產登記辦理機構
成都市國土資源局(成都市不動產登記局)是我市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動產登記工作。成都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具體承辦主城區不動產登記事務性工作。
二、不動產登記范圍
不動產登記范圍包括主城區范圍內國有建設用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不動產登記,集體土地上不動產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不動產登記事項。
三、不動產登記辦理地點
(一)主城區國有建設用地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的不動產登記,在以下地點辦理:
1.市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和房屋產權交易分中心(地址:青羊區西華門街32號,咨詢電話:86245281,62370760);
2.城南分中心(地址:高新區錦城大道999號,咨詢電話:61884138)。
其中,涉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設立抵押權的登記業務,查封登記業務在青羊區西華門街32號辦理。
(二)主城區集體土地上不動產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各分局辦理。
四、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
不動產登記事項法定辦理時限為30個工作日,其中:辦理涉及房屋抵押權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的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其他登記事項在承諾時限內辦結。
五、原各登記機構依法頒發的房屋、土地等權利證書和制作的登記簿冊繼續合法有效,遵循“不變不換”的原則,權利狀況不變動,簿證不更換。
六、因國土、房管系統測試聯調和數據遷移,需要對系統進行封閉升級,市國土局、市房管局自2016年11月17日17:00起暫停受理主城區土地登記、房屋交易登記各類業務;2016年11月18日17:00起停止辦理繳費領證事項,逾期尚未辦理繳費領證事宜的登記申請將作退件處理,2016年11月23日后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可重新提出申請。由此帶來的不便,請廣大市民諒解。
以上事項,特此通告。
成都市國土資源局
2016年11月14日
原文鏈接:http://www.chengdu.gov.cn/info/00020140/2016/11/14/014fbea156d94a2fb6c1dfe6892f9292info.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