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有關單位及相關教職工:
近日,南充市發布了《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1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第八條明確要求“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為進一步落地落實疫情防控任務舉措,準確掌握南充校區教職工住房出租及租用人員情況,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各相關教職工要根據公告(附件1)要求,于2020年2月7日18:00前如實準確填報房屋出租及租房人員的相關信息。填報方式為:點擊鏈接或掃描二維碼,填寫調查表。房屋沒有租借出去的房主,填寫表中1-7項;房屋租借出去的房主,填寫表中所有項目。
鏈接及二維碼:https://www.wjx.cn/jq/55847446.aspx

2.離退休工作處要將通知要求傳達至每一位離退休教職工,并督促在南充校區有房屋的教職工落實個人主體責任,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3.教職工需對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性負責,如瞞報、漏報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附件:1.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第11號)
2.典型案例-“杭州2名房東隱瞞來自疫區承租人員被行拘”
西南石油大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6日
附件1
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
(第11號)
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良好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規定,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I級響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市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憑有效證件進出,并接受體溫檢測。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癥狀,必須及時就診,并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四、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體溫檢測、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檢測體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并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做到不串門、不集聚,盡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黨員干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施行。
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附件2
典型案例-“杭州2名房東隱瞞來自疫區承租人員被行拘”
2月4日,浙江杭州@余杭公安 通報,當地2名出租房房東因隱瞞不報疫區承租人員,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被行政拘留。警方查明,余杭區南苑街道李某將房子出租給胡某(女,湖北十堰市人)。1月下旬至2月1日,街道、社區人員在進行疫情防控排查時,李某明知胡某丈夫張某(男,湖北十堰市人)為重點疫區來杭人員,未履行主動報告職責,導致張某未被隔離。
良渚街道的王某將房子租給鄔某(女,湖北武漢市人)。1月19日,胡某(女,湖北武漢市人)從武漢來杭州,入住女兒鄔某的出租房。1月22日,胡某身體不適前往醫院,后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經調查,房東王某未履行主動報告職責,且在村干部上門開展防控排查時未如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