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為規范和加強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及運行管理,2024年10月,省發展改革委制定印發了《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于2024年11月11日起施行?,F就《管理辦法》有關情況作以下解讀。?
一、為什么要制定出臺新的《管理辦法》??
2020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提出有關地方可參考本辦法制定本地區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F行的《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自2019修訂實施以來,有效規范管理了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的組織申報、建設管理等工作,促進全省產學研用協同創新體系的構建完善。在充分銜接國家層面工作要求的基礎上,省發展改革委參照《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當前工程研究中心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創新的需要,對《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管理辦法》(川發改高技規〔2019〕95號)進行修訂,制定出臺《管理辦法》。
二、《管理辦法》主要從哪些方面對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及運行管理進行了規范和加強??
《管理辦法》進一步厘清了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功能定位,凝練提出工程研究中心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并從強化組織管理、申報組建、建設管理、運行評價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強化組織管理方面,明確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指導工程研究中心建設及運行管理,市(州)發展改革委是工程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門,以及實施主體單位負責事項,強化了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申報、協調落實建設條件和配套支持、開展日常建設和運行的監督管理等事項。規范建設管理方面,強化了工程研究中心相對實體化運行機制,對董事會(理事會)、技術委員會的設立和調整,以及董事長(理事長)、主任、首席專家的聘任等作出明確規定。加強總結報告和運行評價方面,明確工程研究中心實行定期年度總結報告和每兩年一次的運行評價制度,對運行評價的數據采集、初審、核實和評價等次作出具體規定,同時強化了年度總結報告、運行評價結果的運用。
三、《管理辦法》對申報單位應具備的條件有哪些變化?
《管理辦法》明確,重點支持具有較強創新實力的企業、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等創新主體,牽頭申報組建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單位應具備的條件主要變化包括:將研發設備及軟件原值由1000萬調增至1500萬元,提高了申報單位開展工程化驗證和中試熟化前期投入的基礎條件;將簽訂的產學研用合作協議調整為共建合作協議,放寬了簽訂協議單位擁有的創新平臺范圍,并規定企業牽頭申報需與高校、科研院所簽訂協議,高校、科研院所牽頭申報需與企業簽訂協議,強化了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主體在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中的緊密合作關系。
四、《管理辦法》新增優先支持依托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建工程研究中心有哪些考慮?
近年來,國家在川布局建設10個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我省布局建設6個省級設施,該批設施陸續產出一批重大原創性成果。為強化高能級創新資源集聚轉化功能,《管理辦法》新增優先支持依托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延伸創新鏈條,發揮重大創新成果溢出效應,采取“沿途下蛋”模式組建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搭建創新鏈前端基礎研究與后端試驗發展之間的“橋梁”,促進牽頭建設(聯合共建、運行管理)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或作為用戶單位依托設施產出的原創性成果加速工程化和中試熟化,推動設施產出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五、《管理辦法》有哪些支持政策?
參照《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關規定,《管理辦法》專章新增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統籌支持評價結果為優秀的工程研究中心承擔創新能力建設項目,擇優推薦建設運行成效明顯的工程研究中心申報國家級創新平臺,鼓勵工程研究中心開展管理和運行體制機制改革探索,鼓勵主管部門、共建單位提供工程研究中心建設發展必要的支持等。
六、《管理辦法》附則有哪些規定?
一是合并序列管理規定,《管理辦法》規定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統一合并納入工程研究中心序列管理,原“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四川省××工程實驗室”統一更名為“××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二是參照管理規定,明確了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和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賽馬制)的運行評價、支持政策、監督管理等參照《管理辦法》執行。三是信息系統管理規定,明確了通過四川省創新平臺信息管理系統開展工程研究中心的組織申報、總結報告、運行評價等管理工作。
附件:關于印發《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川發改創新規〔2024〕4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