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項目負責人:
根據202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進展/結題/成果報告的有關事宜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1506.htm),現將我校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1.進展報告為在研非2023年到期項目提交,結題/成果報告為2023年到期以及往期延期或已結題項目提交。具體清單見附件,項目負責人可通過自己的基金系統查詢。
2.項目負責人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按其2023版模板(格式)要求及填報說明、撰寫要求、補充說明等在線撰寫并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進展/結題/成果報告。負責人應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同時注意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范圍的內容,不得出現任何違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規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3.項目執行過程中若有計劃、研究內容、研究人員等調整(變化)情況,應在結題報告中“正文(一)結題部分”如實說明。
4.結題報告中,資金支出如有調整,應在“資金決算表”“決算說明書”中如實、簡略說明。請確保未報銷常規辦公用品、論文潤色費、電話費及網絡費等(若存在此類報銷請在辦理“資金決算表”財務處審核前在財務處履行完調賬程序)。填入基金委系統的決算數據務必為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的到賬、支出和結余情況,填入系統數據與辦理“資金決算表”財務處審核時的數據保持一致。
經與校財務處溝通,請項目負責人于1月18日前填寫“資金決算表”“決算說明書”草稿,導出打印,經財務處(儲晨老師 2356 辦公樓305)核實決算、實際支出與賬面一致后,再填入基金委系統內形成正式報告并提交,待科研院復審、基金委終審通過后再導出辦理紙件。
5.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不得將待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得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不得將早于項目資助開始時間的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
6.項目負責人或主要參與者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新時代加強科學普及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將科普成果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中;同時應按照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受資助項目論文開放獲取的有關要求,將有關論文上傳存儲到信息系統。
7.校內在線提交截止時間:進展報告2024年1月14日(之前已發布預通知提醒填報),結題/成果報告2024年2月22日。
8.待基金委審核通過后,項目負責人于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間將完成項目負責人簽字、財務處簽字蓋章后的結題/成果報告紙質原件(一式一份、雙面打印裝訂,不含附件)交至科研院(辦公樓501),需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審核通過后的電子版一致。進展報告不用提交紙質檔。
9.聯系電話:李昆成 2339
附件1:需提交結題報告項目清單(50項)
附件2:需提交進展報告項目清單(137項)
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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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