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針對在承接涉及到知識產權實施等問題的橫向科研項目中,遇到無法確定如何立項的問題,給出以下幾條建議:
1、 涉及技術服務等為主體,并附帶相應知識產權實施的橫向科研項目,可將技術服務作為主合同立橫向科研項目,按學校橫向項目管理,知識產權實施作為補充合同(附加協議等)立知識產權相關項目(主合同中需明確相關知識產權情況及實施費用等),按學校知識產權相關項目管理。
2、 涉及知識產權實施為主體,并附帶一些相應的技術服務,項目設立為知識產權相關項目,按學校知識產權相關項目管理;
注:
1、《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明確規定:除依照專利法第十條規定轉讓專利權外,專利權因其他事由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專利權轉移手續。
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
以專利權出質的,由出質人和質權人共同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2、知識產權實施的著錄變更和許可備案成功后(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可獲得學校科技成果轉化獎勵。
3、知識產權實施情況是學科評估重要指標。
另附:
附件1 專利轉讓合同(簡化模板)
附件2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詳盡模板)及簽訂指引
附件3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簡化模板)
附件4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詳盡模板)及簽訂指引
附件5 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及簽訂指引有關說明
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