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
為了讓老師對其委托辦理的科研業務知情,和方便校辦統計并記錄用章情況,所有科研業務(項目合同、論文和知識產權等),需使用校章、法人章、合同章等時,必須由老師在學校門戶網站“一網通辦”中預約“0144科研業務非正式公文蓋章(印)證明單”(填完直接打印,無需審核),打印后和蓋章材料一并交科研院審核。科研院不再提供“非正式公文蓋章(印)證明單”手寫版,另若本科生無團隊老師需用章應向學院申請用章。
【特別提醒】:論文和知識產權業務,涉及到老師的學術生涯、科研團隊和委托單位的成果,為了避免學生在老師不知情的情況下將論文等投遞出去,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請老師遵照以上執行。
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