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與財團法人李國鼎科技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李國鼎基金會)就聯合資助海峽兩岸科學家合作研究達成的協議,從本通告公布之日起,開始受理2011年度聯合資助合作研究項目的申請,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年度聯合資助的領域是光電材料,具體研究方向為:
1.有機/聚合物材料(包括白光材料)、界面與器件
2. 染料敏化太陽能電池材料、界面與器件
3. 聚合物太陽能電池材料、界面與器件
4.生物、醫學和化學傳感與光子傳感界面機理之探索及新光子材料
二、從本年度開始,聯合資助增加受理非指定領域自由申請的兩岸合作研究資助申請。
三、2011年度聯合資助經費為1000萬元人民幣和4000萬元新臺幣。擬資助由海峽兩岸科學家聯合提出的科研課題4~6項(指定領域3~5項;非指定領域1項)。每項申請資助強度在250萬元人民幣以內,受資助項目的研究年限為三年。
四、兩地合作者所申請的合作研究項目應有利于兩岸科技發展,有利于滿足兩岸社會福祉需要,雙方承擔的研究任務應解決科學問題并優勢互補。
五、各方資助的經費原則上僅限用于當地。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經費的使用范圍是:研究經費、臺灣地區合作者來大陸的接待費用、大陸人員赴臺的往返旅費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認可的其它開支。
六、本類基金項目的申請與受理、評審與批準、實施與管理和結題均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七、大陸研究人員提交申請時須附申請人與對方合作者簽署的合作研究協議或意向書。
八、大陸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sfc.gov.cn), 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具體步驟是:使用基金在研項目所分配的用戶名和密碼,選擇“項目申請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國際合作項目申請”一欄中的“申請國際合作類項目”,再點擊“新建申請書”按鈕,展開合作研究項目子類別,選擇“兩岸項目”及在研項目,點擊“填寫申請書”按鈕即可填寫具體內容并在線提交。確認提交成功后,打印紙質申請書(一式二份),在規定的時間內送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港澳臺事務辦公室。電子版與紙質版申請書受理截止日期為2011年3月20日。通訊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郵政編碼為:100085。
九、在申請書的“學科代碼1”中統一填寫位B03。
十、申請書請注明確切的聯系地址、電話(包括移動電話)號碼。
自然科學基金委聯系人:王逸
聯系電話:010-62327005
聯系傳真:010-62327004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郵政編碼:10008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