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雙方基礎研究合作諒解備忘錄,2011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俄羅斯基礎研究基金會(RFBR)將繼續(xù)征集資助雙邊合作項目,具體說明和要求如下: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1) 數(shù)學、力學、信息學(Mathematics, Mechanics and Informatics);
2) 物理、天文(Physics and Astronomy);
3) 化學、材料科學(Chemistry, Materials Sciences);
4) 生物學、醫(yī)學(Biology and Medical Sciences);
5) 地球科學(Earth Sciences);
6) 電信、計算機科學(Telecommunica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7) 工程科學(Fundamentals of Engineering Sciences);
8) 管理科學(Management Sciences)。
(二)資助強度:我委將對雙方共同批準的每個項目給予最多9萬元資助,分兩個年度撥付。
(三)項目執(zhí)行期:2年(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四)根據(jù)雙方協(xié)議,雙方課題組各含5人;每年各方可安排20人天的交流計劃,各方課題組出訪人數(shù)不超過2人。交流經(jīng)費按“接待方”原則進行資助,即由派出方支付出訪科學家的國際旅費,接待方支付來訪科學家的當?shù)厣钯M。
(五)項目審批結果將于2011年年底在我委網(wǎng)站上公布,獲批準項目負責人須提交相關附件材料,具體要求請關注屆時發(fā)布的項目審批結果通知。
二、申請要求
(一)中方申請人須是2012年(含)以后結題的三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非國際合作類)在研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并在該研究項目的依托下進行合作。
(二)中俄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進行充分溝通協(xié)商,分別向各自國家的基金會提交申請,對于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中方受資助人必須是依托基金項目課題組的成員。
三、限項規(guī)定
(一)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qū))合作交流項目,不參與項目總數(shù)3項查重。
(二)中方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qū))合作交流項目。
(三)已獲得2011~2012年度中俄合作項目資助的申請人不能申請此輪項目。
(四)更多關于限項規(guī)定的說明,請見《201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說明
(一)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wǎng)絡系統(tǒng)(http://isi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qū))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中方申請人登錄ISIS系統(tǒng),進入后點擊“國際合作項目申請”一欄中的“申請國際合作類項目”,再點擊“填寫申請書”按鈕,在項目類型中選擇“合作交流”,點擊展開子類別后,選擇項目名稱“NSFC-RFBR項目(中俄)”,并按照系統(tǒng)提示選擇需要依托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即可進入申請書填寫界面,在線填寫申請書。
(二)雙方課題負責人在充分協(xié)商的基礎上制定為期兩年的交流計劃,并在申請書中予以詳細說明。
(三)在線申請書填寫提交完畢后,申請人須打印一套紙質(zhì)申請書,簽字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后,連同①雙方申請人學術簡歷和②雙方合作者簽署的合作協(xié)議(復印件即可)一并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美大及東歐處(地址見下)。
請申請人認真閱讀本項目申請指南,嚴格按照各項要求填報申請。未按要求填報或材料不全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五、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11年4月15日(紙質(zhì)申請書以郵戳為準)。
六、聯(lián)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雙清路83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美大處
郵 編:100085
聯(lián)系人:魏芹 陳淮
電 話:010-62325544;010-62327017
傳 真:010-62327004
電 郵:[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