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遵循“有限目標、穩定支持、集成升華、跨越發展”的總體思路,圍繞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學前沿中的重大戰略需求,重點支持我國具有基礎和優勢的優先發展領域。重大研究計劃以專家頂層設計引導和科技人員自由選題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凝聚優勢力量,形成具有相對統一目標或方向的項目群,通過相對穩定和較高強度的支持,積極促進學科交叉,培養創新人才,實現若干重點領域或重要方向的跨越發展,提升我國基礎研究創新能力,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科學支撐。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現公布“面向能源的光電轉換材料”重大研究計劃2013年度項目指南(見附件)。
一、申請條件
本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十條第二款所列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參與申請本次發布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與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時不限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特殊說明的除外)、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自由申請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專項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和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已達到3項的,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本次發布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
處于評審階段(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的申請,計入本限項申請規定范圍之內。
2. 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上年度獲得重大研究計劃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再申請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和項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項目指南的申請項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計劃2013年度只接收培育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申請。
3.本重大研究計劃培育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4年1月-2016年12月”;重點支持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4年1月-2017年12月”。
培育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合作研究單位均不得超過2個。
4.根據項目指南公布的擬資助研究方向,申請人可自行擬定項目名稱、科學目標、研究內容、技術路線和相應的研究經費等。
5.申請書中的資助類別選擇“重大研究計劃”,亞類說明選擇“培育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附注說明選擇“面向能源的光電轉換材料”,根據申請的具體研究內容選擇相應的申請代碼。以上選擇不準確或未選擇的項目申請將不予受理。
6.申請書的報告正文應當按照重大研究計劃正文提綱撰寫。
本重大研究計劃旨在將相關領域研究進行戰略性的方向引導和優勢整合,成為一個協調的綜合“項目群”。申請書須具有明確的關鍵科學問題,并應論述與項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學問題的關系,以及對解決核心科學問題和實現項目總體目標的貢獻。
如果申請人已經承擔與本研究計劃相關的國家其他科技計劃項目,應當在報告正文的“研究基礎”部分論述申請項目與其他相關項目的區別與聯系。
7.本次公布的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申請納入2013年度基金項目申請的集中接收范圍,具體的項目申請接收時間、申請人事項和依托單位事項詳見“關于201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本網站的“特別關注”欄目)。
附件:面向能源的光電轉換材料重大研究計劃2013年度項目指南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