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于2011年4月27日共同設立了“高速鐵路基礎研究聯合基金”(以下簡稱高鐵聯合基金)。現公布高鐵聯合基金2011年度項目指南(見附件)。 高鐵聯合基金旨在發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導向和協調作用,促進產學研結合,吸引和調動社會科技資源開展以我國高速鐵路發展為背景的相關領域基礎研究工作,推動我國鐵路行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
本聯合基金面向全國,重點資助高速列車和鐵路工程技術領域的基礎理論研究。
一、申請條件
本聯合基金以“培育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兩種方式予以資助。
(一)聯合基金“培育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或其他從事基礎研究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
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的人員不得申請聯合基金“培育項目”,但在職人員經過導師同意可以通過其受聘依托單位申請。
(二)聯合基金“重點支持項目”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承擔基礎研究課題的經歷;
2.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內從事研究、正在攻讀研究生學位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第十條第二款所列的科學技術人員不得申請。
二、限項規定
1. 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或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與正在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以下類型項目總數合計限為3項: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不包括集成項目和指導專家組調研項目)、聯合基金項目(指同一名稱聯合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優秀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專項項目,以及資助期限超過1年的委主任基金項目、科學部主任基金項目等。
已經達到3項的,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本聯合基金項目。
處于評審階段(自然科學基金委做出資助與否決定之前)的申請,計入以上3項數量限制范圍。
2. 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本聯合基金項目。
三、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通告和高鐵聯合基金2011年度項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項目指南的項目申請不予受理。
2. 申請人請登陸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下載中心下載2011年版本申請書(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3. 申請人應當是申請聯合基金“培育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的實際負責人,限為1人。參與者與申請人不是同一單位的,參與者所在單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的數量不得超過2個。
4. 申請書的報告正文應當按照聯合基金“培育項目”或“重點支持項目”申請書撰寫提綱撰寫。
“培育項目”資助期限為3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2年1月-2014年12月”;“重點支持項目”資助期限為4年,申請書中的研究期限應填寫“2012年1月-2015年12月”。
5.本次公布的高鐵聯合基金申請書由工程與材料科學部負責受理。申請報送日期為2011年9月5-9日。
6. 所有申請應當通過依托單位報送電子申請書和1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且電子申請書與紙質申請書的內容應當一致。報送紙質申請材料要求有依托單位公函、申請項目清單和紙質申請書原件,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的申請。
7.依托單位須在截止時間(9月9日16時)之前通過互聯網報送電子申請書,報送方式:通過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ISIS系統)提交。提交成功后,再登陸ISIS系統打印申請項目清單。
8. 紙質申請材料應當在申請截止時間之前報送,逾期不予接收。可直接送至自然科學基金委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處。郵寄報送的申請材料,請以速遞方式寄到自然科學基金委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處(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并在信封左下角標注“高鐵聯合基金項目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上一條:四川省教育廳關于申報2011年度科研項目的通知 下一條:NSFC關于發布“非常規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研究”重大研究計劃2011年度重點支持項目指南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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