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及申請人: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國科金發計〔2025〕2號,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4273.htm)和《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已經發布。請各學院組織科技創新基地/平臺/團隊及相關科研人員認真研讀,結合學校“十四五”科技發展規劃、“雙一流”建設任務和2025年度工作計劃,切實做好我校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集中申請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質量地落實申報計劃
結合摸底梳理、集中輔導、重點督導的前三輪通知及工作情況,請各學院全面落實并擴展學院年度申報計劃,切實開展申請書校內外專家“預評審”工作(科研院仍將繼續予以必要資助),全面提高申報質量。
二、負責任地完成申報事項
(一)認真研讀并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202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申請通知、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等有關規定完成申報具體事項,各學院及相關單位管理人員履行好二級單位管理職責,申請人肩負起項目直接責任,杜絕出現“低級錯誤”。近年來基金委“不予受理”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1.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推薦信、導師同意函、倫理委員會證明等。
2.不屬于項目指南資助范疇。
3.申請代碼或研究領域選擇錯誤。
4.申請人不具備該類項目的申請資格。
5.申請書缺項。
6.申請人或主要參與者申請超項(含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聯合限項超項)。
7.研究期限填寫錯誤,研究計劃與研究期限不一致。
8.申請人正在承擔或申請社科基金項目(限管理科學部)。
9.高級職稱申請人或參與者承擔或申請多個項目單位不一致,未標注說明。
10.不采用當年新版本,不按“撰寫說明”填寫申請書。
11.合作研究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境外單位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簽訂任務書時提交的是蓋法人公章(單位名稱與法人公章一致)的原件。
12.誤刪除模板中的“格式、說明文字”。
13.其他可認定的不予受理情形。
(二)科學基金項目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申請人應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并將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原件自行留存備查。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請前,應當就申請材料全部內容征得主要參與者和合作研究單位同意。
(三)項目獲批準后,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本人應當在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上簽字。主要參與者中的境外人員,如本人未能在紙質申請書上簽字,則應當通過信件、傳真等方式發送本人簽字的紙質文件,說明本人同意參與該項目申請關并承擔相關研究工作,隨紙質簽字蓋章頁一并報送。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在紙質簽字蓋章頁上加蓋公章,公章名稱應當與申請書中單位名稱一致。已經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為托單位的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沒有注冊的合作研究單位,應當加蓋蓋該法人單位公章。申請書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末頁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當與信息系統中提交的最終版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對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簽字蓋章材料的,基金委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建議申請人在校內申報截止時間前試提交完整的申請書及附件,系統對超項人員會有預警提示,學院和學校形式審查人員也可提前初審,若出現超項、形式審查問題等情況,申請人應及時重新合理調整項目組成員、申報計劃和填報內容。
三、嚴格遵守校內申報時限
請申請人于校內申請截止時間(3月12日16時)前在系統中正式提交申請書及附件并根據系統中退回審查意見情況進行即時整改后再提交,學院于3月16日前完成形式審查,學校于3月20日12時前完成形式審查復審并上報。若有特殊情況,請申請人及時提前聯系溝通協調。
四、校內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科學技術發展研究院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