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落實學校黨委和巡察領導小組關于巡察工作的決策和部署,統籌協調、跟蹤督辦、推動落實,向領導小組報告巡察工作情況和重要事項;
二、擬定巡察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任務安排、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報巡察領導小組審議;
三、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協助、支持巡察工作,統籌、協調、指導、保障巡察組開展工作;
四、承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設、信息化建設;
五、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巡察干部隊伍人才庫建設,組織巡察工作人員進行學習培訓,加強對巡察工作人員考核、監督和管理;
六、建立巡察工作臺賬,做好巡察工作文書資料的建檔和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與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聯絡,按照規定報送有關信息資料,接受業務指導;
八、完成學校黨委、巡察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