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南石大研【2015】5號)相關規定結合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機電工程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辦法》。 一、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定對象為檔案轉入我校且納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脫產學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即“非定向”考生。獲得獎助學金的碩士研究生新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學院成立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小組,由黃志強任組長,李澗松、侯勇俊、曾有為任副組長,成員由王維、鄭華林、王國榮、唐東林、張禾、張富曉、任曉良、劉剛(研究生)組成,張富曉兼任評定小組秘書。評定小組負責制定、修訂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助學金評定辦法,以及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新生獎助學金的初評、匯總、報審和復議等工作。 三、學業獎學金指標及獎勵標準 1、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級標準: 一等學業獎學金:10000元/生.年; 二等學業獎學金:8000/生.年; 三等學業獎學金:6000/生.年; 2、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具體評定程序為:學院評定、網上公示、上報學校核準并公布最終獲獎名單和等級。 七、2016年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辦法 碩士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的評定安排在復試時進行,學院評定小組在學校給定名額及等級范圍內進行評定,其評定結果將與錄取名單一同進行網絡公示。 (一)推免生: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獲得“一等學業獎學金”。推免生學業獎學金等級評定依據為:推免時綜合考核成績。 (二)統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和調劑志愿考生): 在考慮學科平衡的原則下,通過計算學生綜合成績評定學業獎學金,綜合成績構成如下: 綜合成績=研究生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報考生源加分 其中:研究生初試成績根據總分折算為百分制成績;復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且應涵蓋學生外語水平測試及在入學前的學習工作表現和思想政治考核。 3、報考生源加分辦法: (1)第一志愿報考并被錄取為我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 ①本科對應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經審核認定的學生,加3分; ②本科對應學科為“一級學科”博士點,經審核認定的學生,加2分; ③來自其他一般本科院校(二本及以上學校),經審核認定的學生,加1分; ④其余第一志愿考生,加0.5分; (2)調劑錄取為我院研究生: ①本科對應學科為“國家重點學科”,經審核認定的學生,加2分; ②本科對應學科為“一級學科”博士點,經審核認定的學生,加1.5分; (三)若已評定學業獎學金的已錄取碩士研究生新生,未報到或因故取消學籍的,或在2016年10月31日前檔案未到校的,將取消該新生的學業獎學金,并按照學院錄取名單的排名進行依次遞補。 八、本評定辦法解釋權歸西南石油大學機電工程學院所有。 西南石油大學機電工程學院 2016.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