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表彰獎勵條例》和《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機電工程學院2014級博士、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辦法。
一、參評條件和要求
1、無固定工資收入、檔案已轉入我校,且為全日制統招統分的2014級博(碩)士研究生。
2、碩博連讀研究生按照當年所修課程的層次階段確定身份參加評定,進入選修博士研究生課程階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參評學業獎學金。
3、參評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4、保留學籍、休學研究生不參評,待其復學后,參加復學年度的評選。
5、博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不分學科專業進行評定;碩士研究生分學科專業和培養類型進行評定。
二、評定基本原則與評定內容
1、博士研究生按在校生人數70%比例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研究生按在校生人數40%比例享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2、在一等獎學金指標數充足前提下,碩博連讀學生在進入博士研究生階段第一學年,原則上優先獲得博士一等獎學金;若一等獎學金指標數不足,則首先根據所有參評學生碩士階段所取得的全部學術成果(學術論文必須見刊,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必須授權且有證書)計分排名先后而定,碩士階段學術成果評分見《研究生學術成果評分細則表》(機電工程學院制定),其次按照碩博連讀選拔面試成績高低而定;未獲一等獎學金的學生,原則上優先獲得二等獎學金。
3、在一等獎學金指標數充足前提下,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原則上獲得一等學業獎學金;若一等獎學金指標數不足,則所有參評學生根據推薦免試面試綜合成績排名先后和外語水平及分數而定;未獲一等獎學金的學生,原則上優先獲得二等獎學金。
4、對于非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按照優先程度依次考察初試和復試成績綜合排名情況(占60%)和碩士階段所取得的全部學術成果(學術論文必須見刊,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必須授權且有證書)計分(占40%)的綜合排名來確定其學業獎學金等級,碩士階段學術成果評分見《研究生學術成果評分細則表》(機電工程學院制定)。
5、對于非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按照優先秩序依次考察①初試和復試成績綜合排名情況、②外語水平及分數、③第一志愿是否報考我校來三個方面來確定其學業獎學金等級。
三、評定方式
評定方式:本人提出申請à學院認定資格à學院依據以上基本原則和評定內容量化評價à學院學業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確定獲獎學生名單à在學院公示至少三個工作日后上報學校。
四、參評學生提交申請材料及時間
1、所有參評學生均需提交《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博士研究生需提交《研究生學術成果評分細則表》(機電工程學院制定)和相應的學術成果支撐材料復印件;
3、碩士研究生需提交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4、所有申請材料提交時間截止日期:2014年10月15日。
5、所有申請材料提交地點:明志樓A504(任老師)。
五、其他事宜
1、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將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評定(選)結果實事求是、真實有效、有說服力。
2、所有評選結果將在機電工程學院網頁上進行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個工作日。
3、機電工程學院將設立研究生投訴建議渠道,在接到研究生投訴后應在兩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六、本辦法解釋權在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評優評獎領導小組。
附:
1、《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研究生學術成果評分細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