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學院關于2024年秋季學期
研究生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的安排
為進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養質量,規范我院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工作,根據學校博士、碩士培養方案和《西南石油大學學位授予實施細則》和《關于西南石油大學2024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規定,現將機電工程學院2024年秋季學期碩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時間和工作安排
序號 |
工作內容 |
時間 |
完成方式 |
遞交材料(*為研究生遞交項) |
1 |
答辯申請和資格審查 |
下半年:9月23日--9月25日 |
研究生將材料交至明志樓B501,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答辯申請,學院審查后將合格人員名單(含博士答辯申請審核結果及支撐證明材料)報學位辦(學位辦核查合格人員圖像采集完成情況),同時學院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符合答辯要求的碩博士研究生答辯申請審核通過。學位辦在答辯資格審查期間組織督導組專家對所有博士和部分碩士的材料進行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者、圖像采集未完成者均不能申請答辯。 |
*1.培養計劃(附上課程學習成績單,建議彩打紅章) |
*2.開題報告 |
*3.論文中期檢查表 |
*4.研究生在學期間學術成果統計表(紙質版)。附上發表論文、獲獎證書、專利授權書等所有用以申請答辯和學位授予的各類成果的證明復印件(具體要求詳見“機電工程學院研究生在學期間申請答辯和學位授予成果分值統計表”) |
*5.研究生在學期間申請答辯和學位授予成果分值統計表(紙質版) |
*6.《答辯申請書》(最后一頁需到學校財務處蓋章,明辨樓B112) |
*7.《學位申請書》 |
*8.研究生發表學術論文信息統計表(電子版),以班級為單位統計后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
9.答辯申請資格審定匯總表 |
10.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流程記錄表 |
2 |
預答辯 |
下半年:9月15日--9月25日 |
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號文件要求博士必須參加由博士生導師組織的預答辯,通過預答辯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審論文(預答辯委員會由導師在內的同行博導組成)。同時博士研究生在提交答辯申請時需提供預答辯記錄表。 |
*博士研究生預答辯記錄表 |
3 |
論文查重和送審 |
下半年:9月25日--9月27日(研究生需于9月25日前提交檢測版論文;9月27日前提交電子送審論文。 |
研究生將材料交至明志樓B501,學院對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學術不端論文檢測,通過者提交電子送審論文,學院對學位論文進行格式審查,不符合學位論文規定格式的論文不能送專家評閱。(學院整理統一了學位論文格式,見附件) |
*1.論文檢測:上傳研究生系統(上傳格式等以系統要求為準,嚴格按要求上傳)。 |
*2.論文檢測報告,文字重合比例<30%(檢測結束后,在系統打印出檢測報告,并在檢測報告上第一頁頁眉處手寫簽署“本人承諾此查重版論文與最終版論文相符率為90%以上”,并本人簽字,注明日期,自留保存好,將于最終歸檔時放于個人歸檔材料中)。 |
*3.封面、致謝、學術成果隱去導師和研究生信息的電子 學位碩士論文送審版(發送至凡科送審平臺https://10615.lwglxt.com/,登錄名和登錄密碼均為學號,二次答辯考生為學號-1,論文以"論文標題#學號"命名論文文件) |
4 |
評閱學位論文 |
下半年:10月1日--10月20日 |
學院組織專家對學位論文的學術水平進行評閱,博士:至少送5名同行博導或正高職稱的專家(校外專家不少于3名,博導不少于3名)。碩士:至少送2名同行副教授或副高職稱及以上專家評審(校外專家不少于1名,學術性碩士學位論文送高校副教授級以上專家,專業學位碩士學位論文可以送企業副高以上職稱專家)。專家評閱意見中有兩名以上(含兩名)專家不同意答辯的人員不得參加答辯,必須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辯申請;只有一名評閱專家不同意答辯的論文可再送兩名專家復審,若仍有一名以上(含一名)不同意答辯,也必須半年后才能再次提出答辯申請。 |
學位論文評閱書(博士5份,碩士2份) |
5 |
學位論文答辯 |
下半年:10月26-29日 |
對通過論文評閱同意答辯人員按學習類別、學科專業對研究生進行答辯分組和組織答辯,學院審核通過后,提前三天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答辯安排,經學位辦確認并下發答辯批復后方能組織答辯,否則答辯無效。要求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由5至7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組成(校外專家不少于1名),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由5至7位教授或正高級專家組成(博導不少于3名,校外專家不少于2名),研究生答辯前對評閱專家要求修改的地方進行陳述。(答辯細則見通知第五項)。 |
1.學院至少提前三天,上報答辯安排表至學位辦,獲得批復方可答辯。 |
*2.答辯時,研究生向答辯委員會提交論文5份(封面、致謝、學術成果等處隱去導師信息) |
*3.答辯時,研究生向答辯委員會提交論文修改說明書5份 |
4.答辯情況記錄表 |
5.學位論文評分表 |
6.答辯委員會表決票 |
7.答辯委員會決議書 |
6 |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會前核查 |
下半年:10月29日--10月30日 |
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前,對評閱過程中有增評的學位論文、答辯過程中為第二次答辯的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有非全票推薦授予的學位論文、定向攻讀學位的學位論文,以及論文評閱分及答辯分較低的學位論文,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采取當面質詢、現場審核或專家復審等核查方式進行核查,核查結果上報學位辦備案,對“疑似存在問題學位論文”要求研究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組織答辯,答辯通過后再提交分委會討論。 |
1.答辯后論文核查評閱書 |
2.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核查結果匯總表 |
3.擬推薦上分委員會的研究生學位論文情況 |
7 |
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
下半年:10月29日--10月30日 (研究生提交材料:10月29日前) |
研究生按照答辯委員會意見對學位論文進行整改并上交正式學位論文到學院。學院整理、統計相關材料,撰寫本學期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
*1.研究生向學院提交論文答辯修改確認單(所有簽字需完成) |
*2.研究生向學院提交正式論文(博士3份,碩士2份,勾選保密情況,并本人和導師簽字,書寫日期)。(學校圖書館提交版自行另外提交)。 |
*3.《培養年限超期的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申請表》(超期研究生提交) |
*4.研究生向學院提交畢業生登記表(手寫)(一式兩份,輔導員處領取,按要求完成所有內容書寫,并完成自我鑒定(本人簽字),班級鑒定(輔導員簽字),導師評價(導師簽字)。 |
5.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授予學位推薦書 |
6.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推薦授予學位表決票匯總表 |
7.學位論文質量分析報告 |
8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
下半年:11月 |
學位辦抽檢和審查論文、整理各學院推薦授位學位匯總表和組織召開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學位辦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前組織論文抽檢,對抽檢結果“疑似存在問題學位論文”暫緩學位評定。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位文件 |
9 |
材料歸檔 |
下半年:1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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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畢業答辯后向圖書館遞交的學位論文等材料,自行按照校園網圖書館主頁的有關通知或咨詢圖書館進行。學院按照“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檔案管理”要求整理答辯材料并移交到學校檔案館。向國家圖書館和CNKI報送的論文由各學院收齊后統一交到校學位辦。 |
1.學院將正式版的博士學位論文2份,碩士學位論文1份統一收齊后交到校學位辦,用于上報國家圖書館、CNKI和論文抽檢。 |
2.學院把所有畢業研究生的答辯材料(含1份正式學位論文)統一移交到檔案館。 |
*3.研究生自行向圖書館遞交正式學位論文等材料 |
*4.研究生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核對學位授予數據 |
10 |
學位授予儀式 |
根據學校通知 |
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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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發放證書 |
根據學校通知 |
請通過校評定委員會授位決定的研究生關注“研究生院-學位管理-信息公告”欄領證通知,及時領取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
若有未參加學校統一圖像信息采集,自行在各地新華分社進行圖像采集后,于學院學位評定分委會前,提交至學院,學院再統一提交至學位辦用于證書制作。提交與學信網電子版一致的紙質版照片(藍底,小2寸),電子版照片以“學號-姓名-身份證號碼”命名,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 |
注:本次答辯使用研究生應用管理新平臺,學校學位辦抽檢結果在校學位會召開前未完全返回,該生將自動順延至下次校學位會,所以一定要按照時間節點提交材料。
申請答辯學生請加入2024年機電院秋季答辯QQ群:807261346
二、答辯相關表格、材料、學術成果要求、制度文件,詳見附件。
三、補充事宜
研究生、研究生導師、學院、學校學位辦按照以上《機電工程學院2024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時間和工作安排表》,分階段完成相關工作。為保證答辯和授予工作順利有序進行,補充事宜說明如下:
1、研究生
(1)答辯資格審查階段,若有研究生之前開題通過但未及時登錄研究生系統提交開題申請的,請登錄系統補提交開題申請,系統才能審核通過。
(2)提交表格材料,請務必認真閱讀表格中批注,按要求填寫,并認真檢查各類意見、簽字、日期完整。
(3)所有紙質材料,請勿裝訂,使用回形針、夾子等易整理拆取工具,以便后續不銹鋼釘裝訂、整理歸檔。
(4)研究生每人只有兩次答辯機會,第一次答辯未通過或答辯通過但答辯委員會不推薦授位的研究生一年內可重新申請第二次答辯(兩次答辯間隔時間不少于半年),重新參加答辯的,必須重新提交申請材料。
(5)學院在收到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材料后對材料進行答辯資格審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認定其不具備答辯申請資格,不能參加學位論文答辯:
①未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修讀學分;
②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未參加工程實踐或實踐考核不合格;
③未參加學位論文開題和中期檢查,或曾參加但未通過;
④未達到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相應的學術成果條件。
2、研究生導師
(1)請督促研究生按時、按要求提交答辯相關材料。
(2)請認真指導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的撰寫(包括格式)、答辯和定稿。
四、正式答辯現場細則
學院工作組提前在現場懸掛好答辯橫幅,答辯秘書組織所有研究生進場,由答辯委員會主任介紹委員會組成成員,并宣讀答辯要求及注意事項,所有研究生必須全程參加,中途不得離場,遵守相關紀律和要求。
1、主持答辯: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答辯,介紹答辯組成員,介紹論文答辯人姓名、學位論文題目,宣布學位辦答辯批復,宣布答辯會開始。
2、正式答辯匯報前:研究生在答辯現場向答辯委員會秘書提交學位論文5份、修改說明書5份,供答辯委員會審閱。
3、答辯人報告學位論文的主要內容(碩士論文約25~30分鐘,博士論文約45-50分鐘)。答辯秘書對匯報情況進行拍照記錄。
4、答辯問答:答辯委員會主席宣讀論文評閱意見和評閱人提出的問題(不宣讀評閱人姓名),答辯人思考回答(答辯委員會也可根據情況,答辯人思考30分鐘后,再上臺回答,以節省時間)。答辯委員會委員及到會人員提問,答辯人認真回答問題,采用即問即答方式。評委提問及研究生回答問題時間:博士,20~30分鐘;碩士,15~20分鐘。
5、答辯記錄:答辯秘書對答辯匯報、問答等全程答辯情況認真詳細記錄。
6、答辯委員會內部會議(所有研究生回避):評議學位論文及答辯情況,投票表決、討論并形成答辯決議書。就是否通過論文答辯、是否同意畢業進行表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就是否推薦授予學位進行表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表決后形成答辯決議,由主席宣布表決結果,答辯委員會所有成員在答辯決議書上簽字確認,方為有效。
7、宣讀答辯決議:秘書召集答辯研究生到場,答辯委員會主任宣讀答辯決議,以及答辯后需對論文進行修改的研究生名單。對評閱過程中有增評、第二次答辯、答辯委員會有非全票推薦授位、答辯評分低于80分的定向攻讀、以及答辯評分低于70分的學位論文,要求答辯后整改,提交至學院進行分委會前核查。
8、答辯合影:全體答辯成員和答辯人合影,答辯委員會主任宣布答辯結束。
五、答辯結果及學位授予公布方式
1、答辯結束后,由各組秘書收齊紙質材料,并統計匯總評委評分及建議,于第二日將本組答辯結果匯總表的電子文檔、紙質材料統一提交明志樓B501,電子版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秘書提交材料明細(見附件):
(1)《答辯情況記錄表》(紙質版)
(2)《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分表》(紙質版)
(3)《答辯委員會表決票》(紙質版)
(4)《答辯委員會決議書》(紙質版)
(5)《答辯情況統計表》(電子版)
(6)答辯現場照片(電子版,每位研究生答辯過程記錄1張,命名:學號-姓名,答辯委員會所有成員及所有答辯研究生合影1張,背景為答辯橫幅)
(7)返回答辯學生論文評閱書
2、學院統計匯總答辯最終評分及評委意見,綜合評定結論,提交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最終公布結果,并上報學位辦。
3、學位辦將各學院答辯結果,提交至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最終公布學位授予名單。
六、咨詢電話
學院聯系人:張老師、敬老師 028-83037251,明志樓B501
研究生院學位辦:熊老師 028-83032175,圖C611
機電工程學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