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轉發校人事處《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工作的通知》,請符合條件擬申報的教師仔細閱讀以下內容,并于2017年4月21日12:00前提交相關材料至明志樓A506覃莉處,聯系電話83037205。
校內各學院: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工作的通知》(川教廳辦函﹝2017﹞42號)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我校的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范圍和條件
推選范圍:在教書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貢獻、曾獲省部級(含)以上榮譽稱號的各級各類學校教師。
推薦人選基本條件: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忠實履行國家教育職責,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實的學識素養、博大的仁愛之心,始終堅持教書與育人相統一、言傳與身教相統一、潛心問道與關注社會相統一、學術自由與學術規范相統一,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事跡感人,享有很高社會聲譽,具有重要影響力,人民群眾公認。
二、推薦名額
各學院根據推選范圍和條件,選出符合要求的候選人上報學校,學校研究審定后最終向省教育廳推薦候選人1名。
三、推選流程
1.本人申請,填寫《2017年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薦表》(附件1)。
2.各學院組織推薦。
3.學校研究審定。
四、報送材料
1.所在學院的推薦報告。
2.《2017年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薦表》。
以上推薦材料的電子版和紙質版請于4月24日前報送至人事處(行政樓402)。
聯系人:代燕飛,聯系電話:83035477。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