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四川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按照《四川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征集2025年度教育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的通知》要求,現就我校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的項目(含制定和修訂,下同)應符合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申報的項目應滿足地方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在全省或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具有廣泛的規范性、指導性和引領性。
(三)申報的項目應與經濟社會發展聯系緊密,且屬于政府職責范圍內的公益類標準。
(四)申報的項目原則上應無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四川省地方標準。
(五)申報的項目應符合地方標準的制定層級(屬于全國范圍內或全國某行業范圍內的技術要求不應申報)。
二、申報范圍
(一)省委、省政府明確要求急需制定的標準。
(二)立足推動我省教育高質量發展,圍繞學校設立與規劃、學校建設、教育裝備、教育信息化(智慧教育)、學校運行和管理、教育督導評價、教師隊伍建設等教育領域需要進行統一的產品與服務的技術要求等。
(三)發布滿五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經復審需修訂的地方標準。2024年已申報修訂的不再重復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各單位的申報項目應圍繞教育強省建設和全省教育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注重填補標準空缺。要做好前期調研工作,編制標準草案,科學合理確定立項項目名稱。立項項目正式下達后,名稱原則上不得更改。每個申報單位每批次申報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不超過 3 項。
(二)各單位申報的川渝區域地方標準要在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具有普遍適用性,由我省轄區內的申報單位聯合重慶市相關單位共同向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申報,在立項申報書中“川渝區域地方標準”欄劃√。
(三)為提高申報項目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各單位的立項計劃需先與教育廳業務主管處(室)溝通并取得一致意見,再向教育廳提出書面申請。教育廳將按照系統性、協調性、科學性的原則進行遴選和評估,擇優向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申報。
四、申報時間
請有意申報的單位于2025年1月23日(周四)前將立項計劃匯總表、申報書、重要支撐材料及標準草案(按需提供)等材料蓋章掃描后(pdf版和word 版)通過飛書發送給國有資產管理處龍吟老師,紙質版待學校審定后另行通知提交。
附件:1.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匯總表
2.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立項計劃申報書
3.四川省地方標準文本模板
4.四川省地方標準編制說明模板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