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師生員工:
為進一步規范校內非機動車停放秩序,有效釋放停車資源,營造安全、暢通、整潔、有序的校園交通環境,及時消除潛在的安全隱患。根據相關規定,學校決定對長期擱置在校園內的廢棄、無主非機動車進行集中清理?,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廢棄非機動車清理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
二、廢棄非機動車的認定標準
長期無人使用狀態的非機動車,特征包括:車體殘破、車身嚴重積塵、車架生銹、車胎無氣報廢、鏈條銹脫、主要部件缺失等類型的自行車及電動車,視為無主廢棄非機動車。
三、廢棄非機動車清理流程
保衛處將于2025年1月2日至7日在具有明顯廢棄特征的非機動車的車座或車把等明顯部位統一粘貼“閑置廢棄車輛待清理”標簽;如標記有誤的,請廣大師生務必于1月14日前自行將標簽摘除,并及時維護車輛;未及時摘除廢棄標簽的,該非機動車將按無主廢棄非機動車標準進行判別、處置。
2025年1月15日至27日,學校保衛處將對貼有“閑置廢棄車輛待清理”標簽的非機動車進行集中清運至網羽中心北側空地暫存。
四、誤清理非機動車的認領方法
若有車輛被誤清理的,請車主于2025年6月30日前攜帶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和票據或鑰匙等有效憑證到保衛處辦理認領手續領取。
2025年6月30日后仍無人認領的廢棄非機動車,學校將按相關規定進行集中報廢處理。
特此通知,請相互轉告!
保衛處
2024年12月31日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