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學校資金管理辦法,為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現將有關核銷借款、借票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應承擔本單位借款、借票管理工作,及時核銷本單位借款、借票。請各單位通知到教職工本人,要求相關教職工盡快辦理沖銷手續。教職工借款明細及余額可自行登陸“西南石油大學師生綜合服務大廳—智能財務平臺—高級財務查詢—我的借款查詢”欄目中查詢。為方便教職工接收自己借款、借票信息,請各單位教職工在財務系統維護個人手機號碼。
凡辦理個人借款的教職工,請于經濟業務結束并已取得原始憑證后30個工作日內歸還或沖銷借款,如逾期未歸還的將收取資金占用費。
二、凡辦理科研借票的負責人,請按合同向合作單位催收款項,并及時辦理上賬手續沖銷借票,若開票款項不能按合同時間到校的,建議聯系合作單位在5月22日內退回已開票據。
對于已開票據且款項已到校,但項目負責人尚未認領來款的情況,請及時到科研系統認領并到計財處(采購中心)辦理上賬。
三、除實習借款外原則上不辦理個人借款;如確有需要辦理借款的,部門經費或項目經費累計未核銷借款不能超過3筆,如果超過3筆,財務系統將禁止該部門經費或項目經費再次辦理借款業務。
四、學校為校辦企業、停薪留職人員墊付的社保費用等,資產公司、人事處等部門應加強催收,及時將代墊款項交回計劃財務處(采購中心)。
特此通知。
計劃財務處(采購中心)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