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體育與健康>教學改革指導綱要(試行)》(教體藝廳函〔2021〕28號)、教育部《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學校體育工作指導意見》(教體藝廳〔2020〕12號)等文件精神,將立德樹人和課程思政落實落地,不斷豐富學校全民健身體育節內涵,有效促進學生體質健康發展,激勵學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充分發揮學校體育在素質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學校決定開展2020-2021學年度“十佳陽光體育之星”評選活動,具體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及名額
西南石油大學在籍注冊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外國留學生),其中本科生8名,研究生2名。
二、評選條件
凡申報“十佳陽光體育之星”的學生應身心健康、團結友愛、勤于奉獻、有高度的集體榮譽感和使命感,具有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有一定的榜樣示范作用,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本科生申請者2020年體質健康測試等級須達到良好及以上;
2.申請者應經常參加體育鍛煉,有至少一項體育方面的愛好和特長,積極參加學校體育類社團活動,在群眾性體育運動中發揮良好帶動作用;
3.積極參加各級各類體育比賽,為學校和學院在體育競賽及群體活動中爭得榮譽的學生可優先考慮。
4. 凡在校期間獲得過該項榮譽,不再接受“十佳陽光體育之星”評選申報。
三、評審組織機構
1.學校審定委員會
主任:侯忠建
委員:彭小華、蒲勇、黃健全、張維
2.評審小組
組長:彭小華
成員:向劍鋒、石金亮、張浩、張維、王海飛、陳駿
四、評選辦法
1.此項活動由校體委舉辦,各學院組織本院學生申報。
2.由學校評審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十佳陽光體育之星”合格的學生進行評審,按評分排序推選出研究生4名、本科生16名,共計20名候選人。(各學院推薦指標詳見附件)
3. 候選人材料將集中在學校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展示,同時發起微信投票,根據投票結果按照票數高低依次給予相應分值;結合學校評委會評審成績、學生評委評審成績和微信投票成績,評選出研究生2名、本科生8名,授予西南石油大學2020-2021學年度“十佳陽光體育之星”稱號。其余10名候選人將獲得提名獎。
4.評選權重:評審分值按100分計算,其中學校評審委員會60%;學生評委評審30%;微信投票10% 。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紙質版材料報送:
(1)學院推薦材料一份,推薦兩名以上的學院需組織評審并排名;每名候選人《十佳陽光體育之星推薦表》(見附件)一式兩份,雙面打印A4紙質版(加蓋學院團委公章);
(2)各級各類體育比賽獲獎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原件在入圍后上交評審組予以審核);
(3)參加學校體育類社團活動相關證明材料一份;
(4)候選人所有參加、組織賽事舉辦日期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請各學院于2021年10月19日18:00之前將上述紙質材料報送至校體委辦公室(思學樓D216),聯系人:王海飛,聯系電話:13668285182。
2.電子版材料報送:
請各學院于2021年10月16日18:00之前將推薦表電子版及申報人豎版生活照電子版一張(要求提交JPG格式并圖像清晰,命名方式:學院+姓名)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六、獎勵方法
榮獲西南石油大學2020-2021學年度“十佳陽光體育之星”稱號的學生將獲得“十佳陽光體育之星”證書,并于校全民健身體育節開幕式時進行現場表彰。
七、時間安排
1.9月28日- 10月16日各學院組織本院學生申報;
2.10月19日上報候選人材料;
3.10月20-22日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初評,公布20名候選人名單;
4.10月22日-25日校官方微信公布候選人信息及材料并進行網絡投票;
5. 10月26日公示評選結果;
6. 評審組下發年度“十佳陽光體育之星”文件及通知;
7.學校在當年全民健身體育節開幕式對“十佳陽光體育之星”進行表彰。
八、未盡事宜由學校體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解釋。
附件:
1.西南石油大學2020-2021學年度“十佳陽光體育之星”各學院推薦名額指標
2.西南石油大學2020-2021學年度“十佳陽光體育之星”推薦表(本科生)
3.西南石油大學2020-2021學年度“十佳陽光體育之星”推薦表(研究生)
西南石油大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