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學單位: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對省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川教督委辦函〔2021〕23號)(見附件)要求,現組織我校師生開展2021年對省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時間
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二、調查對象
我校教師和學生。
三、調查內容
圍繞2021年對省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重點,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質量、政府治理、總體評價等方面。
四、調查方式
進入省政府、省教育廳官方網站、學校網站首頁或直接掃描下方“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二維碼,選擇“關注公眾號”,點擊首頁底部“互動平臺”,進入“政府履職情況調查”,根據各自身份選擇問卷填答;選擇“舉報平臺”進入舉報系統留言,提供舉報線索。

(“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二維碼)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宣傳組織工作。本次調查旨在了解社會對本地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滿意情況,并征集有關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各教學單位要通過線上和線下多種渠道,及時通知本單位教師和學生參與調查,做好調查的宣傳和組織工作。
2.嚴禁弄虛作假。各教學單位要嚴明工作紀律,杜絕虛假填報行為,確保調查結果客觀公正。
如有疑問,請咨詢教學評估處。聯系人:熊鳳、馮仁蔚,電話:83032311、83032010,也可通過“飛書”進行咨詢。
附件: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對省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
教學評估處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