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化工院關于研究生申請答辯和學位學術成果要求規定的發布通知2018-09-07 作者: 編輯:郝晶晶 審核: 瀏覽:[]
學院各研究生導師及研究生:
為進一步規范我院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提高我院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西南石油大學學位授予實施細則》、《西南石油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和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2015年修訂)》(西南石大學位[2015]10號)、《西南石油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的規定(試行)》(西南石大[2014]34號)和《關于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和申請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的補充規定》(西南石大學位[2018]5號),以及學院《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關于碩士研究生學位申請學術成果要求的規定(試行稿)》(2014),結合我院實際,學院分別制(修)訂了《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和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的規定(2018年修訂)》、《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關于博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和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的規定(2018年修訂)》,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發布執行。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關于博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和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的規定(2018年修訂)》 附件2:《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關于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和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的規定(2018年修訂)》
化學化工學院 2018年9月7日
上一條:化工院關于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教學管理辦法修訂并發布執行的通知 下一條:化工院關于國際研究生培養方案的發布通知 【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