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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院關于《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的發布通知2018-05-11 作者: 編輯:郝晶晶 審核: 瀏覽:[]
學院各研究生導師及研究生: 按照學校研究生院《關于學院自行開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學校從2018年起,將不再統一安排“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也不再統一進行“研究生中期考核綜合素質與能力考試”,要求各二級學院,根據學校《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實施辦法(西南石大研【2016】10號)》,制定各學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實施辦法”,自行開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學院按照以上通知要求和《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實施辦法(西南石大研【2016】10號)》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了《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請見附件),經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審議通過,現發布執行。
化學化工學院 2018年5月11日
附件:《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實施辦法(2018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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