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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院關于2018年秋季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組織安排的通知2018-11-19 作者: 編輯:郝晶晶 審核: 瀏覽:[]
院內研究生導師及研究生: 為進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養質量,規范我院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工作,根據學校博士、碩士培養方案及《西南石油大學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對2018年秋季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作如下安排: 一、時間安排 1、答辯時間安排:2018.11.20~2018.12.3 2、 召開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2018.12.4~2018.12.9 二、學位論文答辯對象 1、延遲答辯的研究生,且已取得本次答辯資格; 2、曾因學位論文評閱未通過、或答辯未通過、或答辯通過但未推薦授位的研究生,且已取得本次答辯資格。 三、提交答辯材料 參照研究生院 《西南石油大學關于2018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和《化工院關于2018年秋季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的通知》的文件執行。 四、組織開展方式 1、答辯開展方式主要有研究生導師自行組織和學院統一組織兩種形式。本次答辯采取導師自行組織形式,請導師于答辯前三天,將答辯安排表(請見附件,包含答辯時間、地點、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及參加答辯學生名單)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以備學院審核備案,并上報研究生院學位辦備案,獲得答辯批復后,方可答辯。 2、獲得批復后,請答辯委員會秘書前往明德樓A527郝晶晶老師處,領取《答辯情況記錄表》、《學位論文評分表》、《答辯委員會決議書》、《答辯委員會表決票》、答辯橫幅等答辯材料。同時,相應答辯材料電子版見附件,答辯秘書也可自行下載,以備需要。 3、碩士研究生答辯委員會應由5 至 7 位本學科和相關學科的相關研究領域副教授或副高及以上職稱人員組成(其中校外專家不少于1名);博士研究生答辯委員會應由5 至 7 位本學科和相關學科的相關研究領域教授博導或正高職稱人員組成(其中博導不少于3名,且校外正高級專家不少于2名)。答辯委員會設主席1名,秘書1名協助主席工作,其中答辯委員會成員可兼秘書。導師答辯期間可參加聆聽,但不參加答辯委員會,在答辯委員會成員表決時,導師需回避。答辯期間也應邀請本學科專業的教師、研究生參加。學院成立督導小組對答辯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4、答辯費用標準(含論文評閱費):碩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2500元/人。學院會及時告知導師已使用的論文評閱費,以及剩余的答辯費用。導師也可以自行聯系郝晶晶老師了解和確認。 五、答辯現場細則 1、答辯委員會秘書提前在現場懸掛好答辯橫幅,組織所有研究生進場,由答辯委員會主任介紹委員會組成成員,并宣讀答辯要求及注意事項,所有研究生必須全程參加,中途不得離場,遵守相關紀律和要求。 2、對于論文評閱專家意見為“修改后直接答辯”的研究生,研究生在論文答辯前必須向答辯評委會提交論文修改說明書及修改后論文(2份),并以匯報形式陳述論文修改情況。答辯委員會對論文修改情況進行專門檢查和討論,經檢查合格后才能進行正式論文匯報及答辯。評委討論學位論文正式答辯資格(所有研究生回避),討論通過后才能參加論文正式答辯。未修改或修改不合格的研究生將直接取消學位論文答辯資格。 3、論文答辯過程中,研究生須認真記錄答辯評委會質詢問題、論文修改意見及評閱專家修改意見,并于論文答辯通過后按要求修改論文。 (1)匯報時間:博士,45~50分鐘;碩士,25~30分鐘。 (2)評委提問及研究生回答問題時間:博士,20~30分鐘;碩士,15~20分鐘。 4、研究生論文匯報結束后,由答辯委員會主任宣讀論文評閱主要結論及質疑的問題,評委對研究生質詢問題,研究生須及時記錄問題,并簡明扼要回答問題,評委可根據研究生回答情況進一步質詢和追問。 5、答辯委員會秘書及時準備研究生答辯材料,并作好論文答辯記錄、照片記錄。 6、所有研究生答辯結束后,要求全體研究生暫時退場。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秘書除外)依據研究生答辯表現、論文質量、評閱人意見和研究生論文修改情況給出研究生答辯成績,并以無記名投票形式對是否通過論文答辯、是否同意畢業做出表決,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為通過;就是否推薦授予學位進行表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為通過。 7、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依據答辯表決統計結果形成答辯決議,答辯決議應與答辯成績、答辯表決結果一致,答辯委員會所有成員在答辯決議書上簽字確認才能生效。 8、秘書召集所有參與答辯的研究生到場,答辯委員會主任宣讀答辯決議,以及答辯后需對論文進行修改的研究生名單(答辯秘書提前整理好交答辯委員會主任)。 9、研究生代表致答謝辭,答辯委員會主任就本組答辯總結發言,答辯委員會全體成員和研究生,以答辯橫幅為背景合影留念記錄,至此答辯結束。 10、答辯結束后,對答辯委員會決議答辯后還需修改的論文,在導師指導下,修改后由答辯組長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提交至學院學位評定分委會。 11、第一次答辯未通過的研究生必須在半年后才能重新申請第二次答辯,且每人只有兩次答辯機會。 六、評委意見及評審結果公布方式 1、答辯結束后,由各組秘書收齊紙質材料,并統計匯總評委評分及建議,于第二天將本組答辯結果匯總表的電子文檔、紙質材料統一提交明德樓A527。 秘書提交材料明細(電子版可附件下載): 1) 《答辯情況記錄表》(紙質版) 2) 《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分表》(紙質版) 3) 《答辯委員會表決票》(紙質版) 4) 《答辯委員會決議書》(紙質版) 5) 《授予學位表決票匯總表》(紙質版、電子版) 6) 學位論文答辯同行專家承諾書(僅對自行組織的答辯組提交) 7) 答辯現場照片(電子版,每位研究生答辯過程記錄1張,命名:學號-姓名;答辯委員會所有成員及所有答辯研究生合影1張,背景為答辯橫幅) 8) 返回答辯橫幅 2、化工院統計匯總答辯最終評分及評委意見,綜合評定結論,提交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最終公布結果,并上報研究生院。
化學化工學院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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