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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化工學院博士后設崗與管理規定2020-03-23 作者: 編輯:郝晶晶 審核: 瀏覽:[]
學校人事處擁有所有博士后崗位的審批和出站審批權限。化學化工學院現設有化學工程與技術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學院在人事處的指導下負責化學工程與技術博士后流動站崗位的申報,具體執行在站和出站管理服務。為規范本學科博士后設崗與崗位管理,促進學院人才培養工作,加強博士后研究人員對學科發展的支撐作用,特制訂本辦法。 一、博士后崗位分類 1、受國家資助的博士后(國家博士后)。 2、完全由科研項目經費資助的項目博士后(項目博士后)。 3、與企業聯合培養的博士后(同時進本學科流動站和企業工作站或省級創新實踐基地)。 4、師資博士后不在本辦法中涉及。 二、國家博士后設崗與出站管理 1、合作導師面向全校開放申請,合作導師申請資格應同時具有以下條件: (1)具有高級職稱,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簡章導師目錄中。 (2)正在承擔省部級及以上縱向項目,或正在承擔100萬以上經費的橫向項目。科研經費充足,科研賬戶經費不低于50萬。 2、同等條件下,本學科導師優先。 3、出站要求 國家博士后出站需滿足學校相關出站考核的基本要求和規定,應產出高質量的學術成果(含同行審閱論文,重要會議論文、口頭報告,科技獲獎,主持科研項目)。國家博士后在站工作產生的所有學術成果,原則上署名第一單位須均為化學化工學院,合作導師為外學科的,至少三分之二的學術成果應署名第一單位為化學化工學院。 未滿足學院出站條件的博士后,其合作導師在本博士后流動站停招3年。 4、出站程序 出站申請需先由學院進行預審核,審核通過后正式向人事處申請答辯,考核答辯具體事宜按照學校和學院的相關文件和規定執行。 三、項目博士后設崗與出站管理 1、合作導師應為本院教師,其所有培養費用由合作導師科研項目中的有關預算執行,學院進行監督,合作導師申請資格應同時具有以下條件: (1)具有高級職稱,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簡章導師目錄中。 (2)正在承擔省部級及以上縱向項目,或正在承擔100萬以上經費的橫向項目。科研經費充足,科研賬戶經費不低于50萬。 2、出站要求 出站要求按照學校的文件和規定執行,原則上對標經費來源科研項目,不作額外的成果要求。 3、出站程序 出站考核答辯具體事宜按照學校和學院相關文件和規定執行。 四、聯合培養博士后設崗與出站管理 1、參與聯合培養的企業與學科方向相關,有利于學科建設和學院發展。 2、申請條件與國家博士后相同,同等條件下,本學科導師優先。 3、出站要求 聯合培養博士后在企業工作站的,產生的所有學術成果,署名單位都應包含化學化工學院(不限定署名單位排名)。 聯合培養博士后占用我校國家博士后名額的,即進入本學科流動站、在企業省級創新實踐基地工作的,按國家博士后出站要求執行。 未滿足學院出站條件的博士后,其合作導師在本博士后流動站停招3年。 4、出站程序 出站申請需先由學院研究生培養辦預審核,審核通過后正式向人事處申請答辯,考核答辯具體事宜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和規定執行。 五、保障條件 國家博士后和項目博士后在站期間可以申請本學科專任教師同等的學科建設方面資助(如學術會議資助等)。 六、退站處理 若合作導師指導的國家博士后連續2年有退站情況,合作導師在本流動站停招5年。 七、其他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石油大學化學化工學院負責解釋。
化學化工學院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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