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精神,規范學校辦公用房管理,加強資源合理配置和節約集約使用,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機關建設,經學校研究決定,開展學校辦公用房專項清理工作。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辦公用房專項清理工作組,確定各單位辦公用房和功能用房面積,對面積超標的單位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工作組組長:學校黨委常委、副校長祝效華
成員:黨政辦、紀委辦、國資處負責人
二、清理范圍
學校辦公用房清理工作分步推進,本次清理范圍為成都校區黨政管理部門辦公用房及功能用房(檔案室、文印室、值班室等),后續有序推進其他單位辦公用房清理工作,南充校區參照本通知要求推進辦公用房清理工作。
三、清理原則
(一)本次清理按照“四個基于”的原則開展,基于《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的通知》中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使用面積標準;基于部門房間的房型情況;基于各單位干部數與人員編制數(以組織部、人事處提供的數據為準);基于部門功能用房的實際需求等核算各單位應配辦公用房和功能用房面積,面積超標單位自行制定騰退方案報國資處,超標騰退的房屋學校收回統籌分配。
(二)辦公室用房使用面積標準為正廳級領導不超過30平方米,副廳級領導不超過24平方米,正處級領導不超過18平方米,副處級領導不超過12平方米,處級以下人員不超過9平方米。根據各單位房間實際情況,原則上正處級領導(含主持工作的副處級領導)可以一人一間,副處級領導原則上安排二人一間或同科室人員合署辦公,科級及其他人員盡量安排集體辦公,20平米以下的房間安排二人一間,20-40平米的房間安排三至五人一間。
(三)辦公用房和功能用房的清理堅持實事求是,反對浪費,原則上不對現有房間進行結構分隔等維修改造,個別因特殊原因需要改造的須報學校辦公用房專項清理工作組審定后實施。
四、工作安排
(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清理,對于超面積辦公用房應當采取調換或多人合并辦公方式進行規范,嚴禁“加桌子不加人”、虛設多人共用辦公用房等現象。
(二)請成都校區各黨政管理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此次清理工作,并于2024年4月24日前通過飛書聯系國有資產管理處李民老師核對本單位辦公用房及功能用房使用明細表,聯系電話:83032700。
(三)請面積超標單位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和本單位房間實際情況自行制定騰退方案,2024年5月9日前將本單位騰退方案通過飛書發給國有資產管理處李民老師。
(四)學校辦公用房專項清理工作組核定各單位騰退方案后,將及時反饋,請各單位按照反饋方案于2024年5月23日前完成調整,調整后的《**單位辦公用房明細表》紙質版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交至后勤樓420室李民老師處。
學校辦公用房專項清理工作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