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軍工單位“七類人員”中,實習人員是保密管理的薄弱點,部分單位對待實習人員的保密管理重視程度不夠,在人員控制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問題。再加之網絡的普及、智能手機的更新換代,喜歡“隨手拍”的“90后”實習生更成為保密工作關注的焦點。
實習生朱某,與某軍工企業簽訂了《實習協議書》,進入該企業實習,朱某在該企業先后接受過兩次保密教育培訓并簽訂了保密承諾書,短期通行證件上也注明了通行范圍,限定了其活動區域。由于該軍工企業正在研制的某型號在國內尚未解密,在同學的慫恿下,朱某抱著炫耀的心理應允將該型號拍攝給大家看。朱某跨越了對其限定的通行范圍,私自進入型號試驗科研生產區,違規對試驗現場拍照,被現場安保執勤人員當場抓獲。
在該案例中,實習生朱某的保密紀律觀念固然值得批評,但企業本身的管理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為什么兩次保密教育培訓都沒有起到切實有效的作用,值得所有保密單位認真思考。每個企業應該非常清晰地了解招聘實習生的根本目的、他們能做的工作以及有沒有專人作為師傅在進行傳幫教的同時對實行生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指導。在實習生進入實習狀態前,是否給予了足夠的入職培訓,是否簽訂了保密協議,是否明確告知了哪些屬于機密的范疇,是否讓實習生清楚明了違反保密規定帶來的處罰。如果這些管理措施都能到位,將大大降低泄密的可能性。
來源:中國航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