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偉國
以涉密科研項目為背景撰寫的學位論文,如果包含涉密內容,應當確定為涉密學位論文。當前,在讀研究生參與涉密科研項目的情況較為普遍,但涉密學位論文的保密管理工作卻十分薄弱,且缺乏規范、統一的管理制度。近期發生了多起高校、科研院所標有密級的學位論文被刊登在互聯網上造成泄密的案件。通過對這些案件的調查處理,筆者發現,在涉密學位論文的定密、撰寫、制作、送審、答辯、學位評定、歸檔、保管、解密與利用等環節,均存在突出的保密管理問題。
從定密說起
當前,學位論文定密較為混亂且極不嚴肅。這其中,既有該定不定的情況,也有不該定亂定的問題。整體而言,第二種情況較為嚴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定密依據欠缺、定密期限不準導致案件頻發。當前,高校、科研院所確定涉密學位論文的流程基本一致,即由學生向導師提出申請,并由學校相關部門進行審核。某高校協助某涉密單位培養的碩士研究生肖某,利用其在工作單位掌握的涉密信息撰寫了學位論文,并申請為秘密級。該高校研究決定將論文的保密期限確定為5年。論文到期解密后,該高校將其刊登在學校圖書館網站上,后經肖某所在單位鑒定,該論文至今仍屬于秘密級國家秘密。某高校在職博士研究生錢某,在涉密單位工作。2008年9月,錢某以所在單位有關業務為研究課題撰寫博士學位論文,在開題、中期考核、外審、正式答辯以及學位評定階段,均未提出保密要求。直至將博士學位申請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時,才在學位論文授權頁上標注為“保密”,并提出到2013年解密。該高校考慮到錢某在涉密單位工作,同意了其定密要求,補辦了論文定密手續。到期解密后,該高校按照要求將論文寄送有關數據庫網站刊登,后經趙某所在單位鑒定,該論文至今仍屬于秘密級國家秘密。
二是為了規避學位論文的抽檢、盲檢。為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國務院學位辦每年按比例抽檢研究生畢業學位論文。實踐中,出于保護國家秘密的考慮,一般不對涉密學位論文進行抽檢。與此同時,涉密學位論文也不能在有關互聯網學術數據庫中進行比對查重。因此,為規避抽檢、盲檢,提高論文通過率,個別高校、科研院所將不涉密的學位論文確定為國家秘密。如,某高校在和一些單位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過程中,考慮到這些研究生基礎較為薄弱,為提高通過率,違規將不屬于國家秘密的學位論文確定為國家秘密。
三是出于保護技術秘密或知識產權的需要。某大學在金屬冶煉方面處于國內外領先位置。為保護領先地位,該校一些教師將冶煉過程中的技術細節確定為技術秘密加以保護。研究生在學位論文撰寫中若涉及這些技術秘密,就必須將學位論文違規確定為國家秘密,且論文被確定為涉密學位論文后,其送審、答辯和評定均要在校內完成。
四是在承擔某些企業委托的科研任務時,將涉及的商業秘密作為國家秘密保護。部分高校、科研院所承擔一些企業委托的科研任務,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企業的商業秘密,企業往往與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簽訂保密協議。在此情況下,如果研究生的學位論文涉及企業的商業秘密,高校、科研院所則要求將其違規確定為國家秘密,以達到保護企業商業秘密的目的。如,某重點大學的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等均存在根據委托企業的要求,將承擔企業項目涉及的學位論文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情況。
加強涉密學位論文的定密管理,一是要進一步明確涉密學位論文的范圍,嚴格定密依據。從調研情況看,筆者認為有兩類情況可以確定為涉密學位論文,一類是涉密學位論文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承擔的涉密項目,另一類是依托委托培養單位的涉密項目。對于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承擔的涉密項目的涉密學位論文,建議由項目課題組出具有關定密證明材料,經課題組負責人、研究生導師、所在院系、學校或科研機構逐級審核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涉密學位論文的密級和保密期限要征求項目委托方和課題組的意見。對于依托委托單位涉密科研項目的涉密學位論文,建議要由委托單位出具有關定密證明材料,經委托單位有關課題組負責人、研究生導師、所在院系、學校或科研機構逐級審核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涉密學位論文的密級和保密期限要征求委托單位的意見。對此,一些高校已經作出明確規定,如,《湖南大學涉密學位論文保密管理規定》提出:“學位論文的研究內容為非我校管理的涉密項目的,申請辦理涉密學位論文開題手續前,須由涉密項目所在單位保密委員會及涉密項目負責人出具同意該研究生將此涉密項目內容寫入學位論文的公函,確定該學位論文密級及保密期限,并附與學位論文研究內容相關的涉密項目證明材料。”
二是撰寫涉密學位論文時,要在開題報告中注明依托項目、項目來源、密級及保密期限,未注明的,論文中不得涉及國家秘密。開題時未經過密級確定和審查,在學位論文完成后不得進行定密。要盡量對涉密科研項目涉及的涉密內容進行分解,對能夠進行降密或無密化處理的作出適當處理,最好把學位論文的選題確定為基礎性科學研究。同時,要明確論文選題不涉及國家秘密,但涉及尚未公開的內部事項,包括涉及企業商業秘密的,只能確定為內部論文,不能定為涉密學位論文。
在哪兒寫更安全
高校、科研院所在其制定的涉密學位論文保密管理規定中均明確,涉密學位論文的撰寫必須在涉密計算機上進行,制作要符合國家保密要求。但調研中發現,由于對論文的撰寫、制作環節缺乏監管,致使規定成為一句空話。究其原因,一是缺乏撰寫涉密學位論文的設施環境。高校、科研院所承擔涉密科研項目所用的涉密計算機一般是專機專用,且大部分用于項目有關工作,很難有空余時間供研究生撰寫學位論文使用;此外,有關計算機往往集中管理,使用需要履行相應的手續,研究生沒有條件使用涉密計算機從事學位論文的撰寫。二是難以利用互聯網信息資源。當前,互聯網成為研究生搜集、獲取學術資源最為重要的一個途徑。然而,使用涉密計算機撰寫學位論文,給從互聯網上獲取學術資源造成了很大的困難。因此,在現實中,許多研究生不得不在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撰寫涉密學位論文。三是制作環節無法確保安全。大部分高校、科研院所沒有指定的學位論文制作單位,主要靠研究生自行尋找制作單位,涉密學位論文的制作常在一些個體打印社、復印店里完成,存在較大的泄密隱患。
加強涉密學位論文的撰寫、制作環節的保密管理需要引起高校、科研院所的高度重視。開題時確定為涉密學位論文的,撰寫過程應嚴格按照涉密信息和涉密載體進行管理,在規定的場所制作。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研究生導師要創造涉密學位論文的撰寫環境,涉密學位論文的撰寫必須在涉密計算機上進行,嚴禁在連接互聯網的計算機上操作。在涉密學位論文完成過程中,形成的相關文獻、圖片、實驗原始數據等資料要根據涉密情況,按照涉密載體和密品要求進行管理,參加相關研究的研究生不得私自將此類資料帶出實驗室和辦公室,不得私自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不得與無關人員談論涉密學位論文有關內容。高校、科研院所要指定專門的場所制作涉密學位論文,嚴禁在沒有保密防護措施的場所制作。
評審專家要嚴管
當前,在涉密學位論文的送審、答辯及學位評定環節也存在較為嚴重的泄密隱患,根本原因在于該環節擴大了涉密學位論文的知悉范圍,難保不出現泄密問題。具體而言,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送審、答辯專家的選擇缺乏明確的依據。雖然一些高校、科研院所都明確規定,要與送審、答辯專家簽訂保密承諾書,但這并不能保證這些專家在承擔送審、答辯工作時能夠嚴格保守論文中涉及的國家秘密。調研中發現,為保證涉密學位論文在送審、答辯環節不發生泄密問題,高校、科研院所主要采取兩種做法,一是請所在地的軍隊院校有關專家參與涉密學位論文的審閱、答辯,因為軍隊院校相對于地方高校、科研院所保密要求更嚴,專家、教師的保密意識更強;二是選擇本校相關院系的老師參與審閱、答辯,便于加強保密管理。但這兩種做法無疑對學位論文評定的公正性提出了挑戰。
二是送審論文的保管環節存在盲區。高校、科研院所一般都要求送審的涉密學位論文編號、登記,通過機要寄送或專人送達評審專家,審閱后原文要通過機要途徑寄回或專人收回,但這難以保證有關論文在專家手中不被復制、擴散。
加強送審、答辯及學位評定環節的保密管理,首先,要在學位論文送審評閱前,對論文評審專家進行嚴格遴選。評審專家必須具備涉密人員資格,學校研究生教育部門或保密機構在論文送審的同時應向評審專家發出保密提醒或者與其簽訂保密承諾書,明確保密義務、泄密后果及責任。對于涉密學位論文的外審,建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建立涉密學位論文評審單位和專家名錄庫,規范對評審單位和專家的保密管理,涉密學位論文在送審時,由高校、科研院所在涉密學位論文評審單位和專家名錄庫中選擇。對于涉密學位論文的內審,各高校、科研院所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審議時,應承擔保密義務和責任,選擇在采取保密措施的場所進行。此外,在涉密學位論文答辯時,答辯場所應具備保密條件,答辯委員會成員以及出席答辯會的人員應具備涉密人員資格。
其次,要有專門機構負責送審工作。論文必須編號、登記,并通過機要寄送或按規定由專人送達評審專家,審閱后的論文原件及其評審意見需通過機要寄回或按規定由專人收回。論文評審專家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環境下對論文進行評審,不得摘抄、復制、擴散。有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可以研究建立涉密學位論文集中評審制度,由專門的部門統一管理待評審的涉密學位論文,專家集中在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場所進行評審。
答辯不是結束
已經通過答辯的研究生學位論文,應當按規定進行歸檔。實踐中,由于缺乏相關管理要求,涉密學位論文的歸檔和保管環節存在較大的泄密漏洞。
一是高校、科研院所內部存檔、保管不規范。一般而言,紙質的涉密學位論文保存在高校、科研院所的檔案館或圖書館;電子版的涉密學位論文有的高校保存在研究生院,有的保存在圖書館,一般單獨設置一臺涉密計算機用于存儲。頻發的案件顯示,當前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存放、保管紙質涉密學位論文的環境不符合保密管理要求,有的沒有安裝監控設備,有的甚至存放在木質柜子中;而電子版的涉密學位論文則缺乏嚴格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護薄弱。
二是向有關圖書館提交涉密學位論文的做法不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經通過的博士學位論文,還應當交存北京圖書館(1999年更名為國家圖書館)和有關的專業圖書館各一份。據了解,在涉密博士學位論文的提交問題上,出于保密的考慮,各高校、科研院所采取了不同措施。一種是將非涉密論文提交到相關圖書館,而將涉密論文保存在本單位的檔案館、圖書館或者文獻保密庫,待解密后再提交至相關保存機構及圖書館;另一種是高校、科研院所將涉密博士論文同公開論文一并提交至相關保存機構及圖書館,由收繳機構根據相關保密制度對論文進行特殊保存。
三是高校、科研院所違規向有關數據庫網站提交涉密學位論文。當前,各高校、科研院所一般會將學位論文送交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主辦的萬方數據庫和清華大學主辦的中國知網數據庫。雖然萬方數據庫和中國知網數據庫在有關協議中已明確要求不得提供涉密學位論文,但個別高校把關不嚴,導致違規提供涉密學位論文,進而造成泄密。
有關部門曾在檢查中發現,某高校的兩篇涉密學位論文被刊登在某數據庫網站上。經查,該數據庫網站將高校提交的紙質學位論文,掃描制作成文檔格式,通過互聯網向用戶提供查詢和下載服務。雙方之前雖有約定,不允許提交涉密學位論文。但在工作中,該高校有關人員違反規定,將涉密學位論文作為非密論文提交給數據庫網站。數據庫網站有關人員保密審查不嚴格,未發現論文有密級標志,導致涉密學位論文被掃描刊登在互聯網站上,造成泄密。事件發生后,該高校及數據庫網站相關責任人員均受到嚴肅處理。
對于涉密論文歸檔、保管環節的保密管理,正確的做法是:答辯結束后,涉密學位論文(包括正式文本、草本和電子文檔)和相關申請、評審材料應當移交給所在院系、部門指定的人員,并填寫涉密學位論文移交清單。各高校、科研院所對涉密學位論文進行統一管理。導師應當及時監督學生銷毀多余的學位論文,或交學校保密機構處理,確須留存的應由導師按照學校涉密載體管理規定集中保管。對于需提交到圖書館的涉密學位論文,需要雙方有關人員進行充分溝通,明確提交的論文中是否包含涉密學位論文。圖書館對接收的涉密學位論文應當逐一明確密級和保密期限,對收藏情況進行登記整理,建議按照解密時間進行排序。對于提交到有關數據庫網站的學位論文,則要嚴格核實比對,杜絕刊登涉密學位論文的案件發生。
準確解密很重要
一些高校、科研院所規定,涉密學位論文保密期限屆滿,即對社會公開。但在實踐中,由于定密不準,特別是保密期限確定有誤,很容易造成保密期限屆滿,但論文實質上仍然屬于國家秘密的問題出現。
為解決這一問題,高校、科研院所應當加強對涉密學位論文的動態管理。在保密期限內的涉密學位論文,要按照《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每年進行審核,符合解密條件的,及時解密。慎重起見,高校、科研院所在對涉密學位論文進行解密時,應征詢該涉密學位論文所依托的涉密項目委托方和課題組的意見,避免因為擅自解密造成國家秘密的泄露。需要延長保密期限的,應及時采取措施,并通知有關知悉單位(包括論文收藏機構)和人員。如,《清華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保密管理規定》要求:“涉密學位論文的密級調整或保密期限變更,每年3月集中調整一次。由檔案館將上一年保密期限屆滿的論文清單轉交保密辦公室,由保密辦公室轉交各院(系、所)保密領導小組,各院(系、所)對需要變更密級或保密期限的論文提交‘研究生學位論文密級調整/保密期限變更申請表’,報學校保密委員會批準。密級與保密期限未變更而屆滿的涉密學位論文將自行解密,解密后按公開論文處理。”
圖書館等涉密學位論文的收藏機構,需要解密涉密學位論文時,首先應當考慮提交單位的解密意見,在得到對方的解密許可后,方可進入解密程序。其次,要嚴格按照解密時間進行解密。論文中明確標明解密時間的,可以在解密期限屆滿時進行解密處理,而沒有標明解密時間的應當先與提交單位聯系,確認解密時間,或者參照國家制定的保密期限相關規定,必要時征詢論文提交單位的意見。
畢業了也要管
在保密管理方面,涉密學位論文作者潛藏的泄密隱患,也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一是擅自將撰寫的涉密學位論文等材料攜帶離校;二是畢業后脫離高校、科研院所的監管,有泄露其撰寫涉密學位論文內容的可能。調研中發現,目前高校、科研院所對離校的學生缺乏管控措施,存在泄密風險。
加強對涉密學位論文作者的保密管理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降低研究生接觸涉密科研項目的涉密程度。當前,參加涉密科研活動的研究生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在科研活動中確實接觸了涉密內容;另一種是導師在分配科研內容時采取了分段安排任務、回避核心技術等脫密處理措施,學生雖然參加了涉密科研項目,但沒有接觸涉密內容。因此,為保護涉密信息安全,導師要盡量將涉密科研內容進行降密、脫密處理,避免研究生接觸涉密程度較高的內容。
二是強化離校前的資料清退和保密教育。高校、科研院所要完善清退手續,研究生畢業時要將保存的涉密文件、資料移交給導師,并填寫移交清單;要建立脫密期和保密承諾制度,涉密研究生離校的脫密期可根據涉密項目保密情況來確定,同時,涉密研究生要簽訂保密承諾書,明確對涉密學位論文的保密義務和泄露的法律后果。研究生應當憑保密承諾書和資料移交清單,辦理有關手續并領取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三是加強對研究生離校后的保密監督。畢業研究生的接收單位為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應當告知其研究生涉密及脫密期情況,請其協助加強監督;用人單位是其他企業的,如確有需要,則應當請畢業研究生社保關系或戶籍所在地、常住地的相關部門協助做好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