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院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提高我院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加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保證和監督體系建設的意見(學位【2014】3號)”和《西南石油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結合我院實際,對我院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和學位作出如下學術規定。
一、碩士研究生申請答辯和學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申請答辯和學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在CSCD級別及以上的學術期刊至少發表1篇學術論文。
2、獲得1項授權發明專利同時申請1項發明專利(有公開號)。
3、獲得1項軟件著作權同時申請1項軟件著作權登記(有登記號)。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申請答辯和學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的學術期刊至少發表1篇學術論文。
2、申請2項發明專利(有公開號),或獲得授權1項實用新型專利和申請1項專利。
3、獲得1項軟件著作權或申請2項軟件著作權登記(有登記號)。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申請答辯和學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期刊至少發表1篇學術論文。
2、獲得1項實用新型專利或1項授權發明專利或申請1項發明專利(有公開號)。
3、獲得1項軟件著作權或申請1項軟件著作權登記(有登記號)。
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申請答辯和學位,可備選擇條件(滿足以下條件可以代替基本條件中發明專利一項或軟件著作權一項):
1、獲得校級(或廳局級)或以上的科學技術獎(有證書)。
2、參與編寫1部專著(封面有申請人的署名)。
3、參加1次國內或國外較高級別的學術會議并有1篇論文宣讀或發表。
4、獲得“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有證書)。
5、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舉辦的“全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活動”(全國研究生數學建模競賽、全國研究生智慧城市技術與創意設計大賽、中國研究生電子設計競賽)等賽事中獲得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有證書)。
6、獲得其他省部級或全國性研究生學術、科技等創新實踐活動競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有證書)。
二、上述成果的署名規定
1、以上成果中的論文、專利、軟件著作權、科研獎勵、專著等須與申請人的在讀學科專業(或領域)和學位論文相關,以上成果除科研獎外,須研究生排名第1或導師排名第1、研究生排名第2。
2、以上成果除科研獎外,第一完成單位均為西南石油大學。
三、上述成果的使用
1、以上成果中的論文、專利、軟件著作權、科研獎勵、專著在有相應的論文錄用通知、或專利授權公示通知,或軟件著作權登記通知,或獲獎成果公示,或出版書號后就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待相應成果正式刊出或獲得證書或正式出版后,方可領取學位證書(一年內有效)。
2、以上成果需經導師簽字認可。
3、研究生在進行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和學位申請時,須提交上述相應成果的原件和復印件。
四、其他說明
1、如果提交的學術成果造假,一經查實,按學術不端行為處理。
2、本規定自2018級研究生開始實行,2018級以前的研究生按照原要求執行。
3、本規定由電氣信息學院負責解釋。
電氣信息學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