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下午,在明辨樓D404開展了主題為“基于可拓學理論、博弈理論和證據理論相結合的煤礦水害風險評價”的博士論壇講座,此次講座由我院博士研究生徐星主講,地科院師生60余人參加了本次講座。
徐星在報告中表示,開展礦井水害風險評價,及時掌握礦井所處的水害風險等級,不僅可以為煤礦水害防治工作提供決策上的支持,促進煤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也可以作為上級主管部門掌握煤礦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安全監督的有利工具。雖然眾多學者關于煤礦水害風險的分析使用了多種評價方法,對預防和減少水害事故起到了重要指導作用,但或多或少存在以下問題:一、評價指標的選擇不具有代表性,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不夠科學和完善或者通用性,這可能為該方法的推廣帶來一定的困難。二、評價指標的權重計算方法不合理,計算權重的失衡單一賦權法計算的權重失衡導致評價結果的可靠性,這大大的增加了評價過程中的不確定性。三,綜合評價方法選擇科學嚴謹性存在欠缺,仍然存在評價指標難以定量分析的問題,且較少考慮評價指標內在之間的聯系,這亦可能導致評價結果與工程實際存在偏差。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礦井水害風險評價方法顯得尤為必要。

徐星博士報告現場
此外,徐星在報告中闡述:博弈論能夠尋找并得到有沖突的二者間偏差極小化的折中值,實現組合權重優化的作用,提高指標賦權的科學合理性。可拓分析能夠處理評價中的不相容性,為事物的分類和模式識別提供了一種新途徑。證據理論能夠直接表達不確定性,為不確定信息的表達與合成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利用物元理論的分類思想和隸屬度概念,并經過歸一化的處理,能夠建立證據理論的辨別框架,進而獲得證據理論辨別框架上的基本信度函數。與此同時,物元理論能夠有效地把事物中存在的矛盾問題轉換為相容的,因而能夠減少證據理論中各個證據之間的沖突,從而能最大限度地優化證據融合的結果。在建立較為完備的評價指標體系的基礎上,將上述方法相結合,提出基于可拓學理論、博弈理論和證據理論相結合的煤礦水害風險評價方法,從而達到對煤礦水害風險的準確評價。

徐星博士闡述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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