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內各研究生:
依據2015年《研究生手冊》相關規定及學校有關通知,現擬對2016年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定等相關事宜安排如下:
一、參評對象和條件
1、在正常修業年限內,擬于2016年7月畢業且享有國家助學金資格、檔案已轉入我校、且為全日制統招統分研究生(必須具備畢業和學位論文答辯資格,未進入畢業程序的碩博連讀研究生不具參評資格;超出基本修業年限的優博培養對象具備參評資格。),獲得獎勵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通過大學英語六級考試(425分);或達到英語四級(425分)并且托福成績在80分及以上、雅思在6.0及以上;
3、需至少獲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學業獎學金,培養計劃所選課程(所有課程均以第一次考試成績計算)不得有重修、補考記錄;
4、碩士研究生必須在所對應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獲得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公開發表EI及以上期刊的學術論文(申請者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申請者為第二作者)1篇及以上;
(2)國家級學科競賽獲二等獎或數學建模大賽二等獎或“挑戰杯”科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5、博士研究生必須在所對應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獲得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公開發表SCI收錄期刊論文1篇及以上(申請者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申請者為第二作者);
(3)國家級學科競賽獲二等獎或數學建模大賽二等獎或“挑戰杯”科技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6、同等條件情況下,研究生在全國“挑戰杯”科技競賽和創業競賽,全國性行業或學科領域的學術科技競賽和實踐活動、“全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活動”等重要國家和省部級獎勵獲得者參評時予以重點考慮。
二、評選程序及辦法
(一)個人申請。研究生根據參評對象及條件結合自己實際情況,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二)學院初評。結合研究生學習、科研、社會服務、文體等多方面綜合表現,認真審核研究生的申請,根據學院制定的《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試行)》綜合評審并形成考核意見,確定校長獎學金推薦名單,并在學院范圍內公示至少3個工作日,評定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學校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答辯評審。根據校長獎學金的名額,組織各學院推薦的候選研究生參加由“學校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的答辯,答辯委員會根據答辯情況確定擬獲獎研究生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內公示至少3個工作日后提交學校校長辦公會討論、表決。
三、擬推薦指標
博士2人,碩士2人
三、參評材料
1、《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報者基本信息一覽表》;
3、《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研究生獎學金顯示性成果加分項目申報表》及其支撐材料;
4、《研究生學習成績單》;
5、《地科院校長獎學金申請一覽表》
四、時間安排
1、2016年4月18日前,申請人將相關申請表格及支撐材料交學院研究生輔導員處,需同時提交電子檔。
2、2016年4月21前,學院組織評審,并公示評選結果。
3、學院于2016年4月27日前將所有評定結果紙質文檔經學院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后交至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附件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管理辦法
附件2: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3: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報者基本信息一覽表
附件4:地科院校長獎學金申請一覽表
附件5:地科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顯示性成果認定及加分細則(2015年修訂)
附件6:地科院-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實施辦法(試行)
附件7: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研究生獎學金顯示性成果加分項目申報表
附件.zip
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
2016年4月13日
(責任編輯:王申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