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以及《西南石油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經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錄取辦法。
第一條分數線
我院公開招考考生初試成績最低擬錄取控制分數線為:外國語>=40分,總分>=160分。
第二條招生計劃及上線情況
2016年學校最終下達給我院的招生計劃和上線情況見下表1。
表1地科院2016年博士招生計劃及上線人數統計
學 院 | 招生計劃 | 上線人數(含碩博連讀) |
公開招考計劃 | 擬錄取碩博連讀 | 小計 |
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 | 20 | 3 | 23 | 28 |
第三條擬錄取成績
擬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100×50%+復試總成績×50%。
復試總成績=第一志愿報考導師評分×70%+小組其他評委平均分×30%。
其中:面試組評委評分=外語能力測試分×40%+學術水平考核分×60%
第四條博士生導師招收人數規定
2016年度博士生導師招生人數,按《西南石油大學在崗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定辦法》(西南石大研[2014]6號)在2015年9月公布的審定結果執行(表2)。
表2 2016年地科院博導招生人數審定結果及上線人數統計
序號 | 教師姓名 | 性別 | 專業名稱 | 批準招收人數 | 已招碩博連讀 | 報考上線人數 |
1 | 黃旭日 | 男 | 勘查地球物理 | 1 | ? | 1 |
2 | 王興志 | 男 | 礦產普查與勘探 | 2 | 1 | 4 |
3 | 張哨楠 | 男 | 礦產普查與勘探、油氣田開發地質 | 2 | ? | 1 |
4 | 張廷山 | 男 | 礦產普查與勘探 | 2 | ? | 1 |
5 | 劉向君 | 女 | 勘查地球物理 | 2 | 1 | 0 |
6 | 尹成 | 男 | 勘查地球物理 | 2 | ? | 3 |
7 | 羅仁澤 | 男 | 勘查地球物理 | 2 | ? | 0 |
8 | 唐洪明 | 男 | 油氣田開發地質、礦產普查與勘探 | 2 | ? | 3 |
9 | 秦啟榮 | 男 | 礦產普查與勘探 | 1 | ? | 1 |
10 | 彭軍 | 男 | 礦產普查與勘探 | 1 | ? | 1 |
11 | 陳世加 | 男 | 礦產普查與勘探 | 2 | ? | 2 |
12 | 周路 | 男 | 勘查地球物理 | 2 | ? | 0 |
13 | 司馬立強 | 男 | 勘查地球物理 | 2 | ? | 0 |
14 | 郗愛華 | 女 | 礦產普查與勘探 | 1 | ? | 1 |
15 | 譚秀成 | 男 | 礦產普查與勘探、油氣田開發地質 | 2 | ? | 3 |
16 | 劉建軍 | 男 | 地質工程 | 3 | 1 | 2 |
17 | 陳五一 | 男 | 地質工程 | 1 | ? | 2 |
第五條錄取辦法
為了保證博士生的培養質量,博士招生錄取中應充分尊重報考導師的錄取選擇權和考生的報考意愿,本次博士招生錄取根據《地科院博導招生錄取的基本原則》(地科院發[2015]7號)執行,具體如下:
1、在有學生報考某博導并上線的前提下,原則上保證年審允許招生的博導每年能招收1名博士生,導師從報考本人的上線考生中優先選錄考生,原則要求從擬錄取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博導招收第2名及以上學生的資格按照前一年度年審表提供的學術成果計分排名確定招收順序,若排名靠前的導師放棄招收,后面的導師依次遞補招收。
3、沒有考生上線的導師,在有調劑指標和調劑生源的情況下,可以在上線而未被第一志愿導師錄取的考生中選錄1名博士生。錄取時尊重雙方自愿的原則,并提交考生本人、第一志愿報考導師和調劑接收的導師簽字的調劑申請表,調劑生報考學科方向須與調劑接收導師擬招學科方向相同,且需在培養過程中直接指導,不能以掛名的方式接收調劑生。
4、每個具有招生資格的博導原則上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定向考生(學校規定:處級干部的博導不能接收定向生)。在上線的非定向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定向生錄取的總比例不能超過學院總招生指標的20%,博導錄取定向生的先后同樣按照前一年度年審表提供的學術成果計分排名確定招收順序,若排名靠前的導師放棄招收,后面的導師依次遞補招收,直到錄取滿額為止。
第六條擬錄取名單
由博士生導師按第四條的錄取限額和第五條的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學院將名單匯總,填報“西南石油大學2016年博士生擬錄取名單表匯總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體檢不合格的考生(體檢結果由研究生院通知到各學院)。
2、思想品德不合格(各學院可以函調考生檔案或向考生組織人事部門電話考核)
3、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未在6月15日前將人事檔案交研招辦。
4、已被其他單位錄取為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5、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低于60分。
6、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
第七條公示
學院在院網站公開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公示擬錄取名單等其他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
第八條資料提交
學院于2016年6月3日前,將所有材料提交研招辦(圖書館C608)。
第九條 其它
1、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在6月15日前將人事檔案交研招辦。
2、擬錄取類別為“定向”,須簽訂“委托西南石油大學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協議書”
3、擬錄取類別為“定向”、“非定向”考生的獎助學金,按我校相關政策執行。
4、考生對復試成績、錄取結果有異議,須實名提交意見。
學校受理舉報部門: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
投訴電話:028-83032312
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5、本辦法由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西南石油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