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以及《西南石油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經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錄取辦法。
第一條招生計劃
2018年學校最終下達給我院的招生計劃見下表1。
表1 地科院2018年博士招生計劃
學 院 |
招生計劃 |
公開招考計劃(其中括號為定向錄取人數(shù)上限) |
擬錄取碩博連讀、直博及申請-考核 |
小計 |
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 |
7(5) |
15 |
22 |
備注:定向錄取人數(shù)原則上小于等于定向錄取人數(shù)上限。
第二條分數(shù)線
我院公開招考考生初試成績最低擬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為:
(1)報考定向:總分>=190分,單科>=45分;
報考非定向:總分>=150分,單科>=40分。
(2)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本專業(yè)碩士學位主干課程。加試由學院組織(加試科目參照專業(yè)目錄,不能與初試科目相同,單科滿分100分)。
第三條復試內容
1、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之前,各學院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格、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進行審查。
2、面試綜合考核
1)學院組織不少于五人的本學科教授職稱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以上專家組成復試小組(主要由所報考博士生導師組成),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學術水平考查。
2)面試內容
①外國語能力測試:包括外語聽力及口語表達能力測試,滿分為100分,每個考生單獨進行,時間5-10分鐘。
②學術水平考核:包括對專業(yè)基本知識和理論以及本學科前沿知識、最新研究動態(tài)掌握情況,在相關領域的研究工作情況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對攻讀本專業(yè)博士學位的研究計劃及設想等(可選用PPT展示),滿分為100分,每個考生單獨進行,時間15分鐘左右。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學生的思想政治及學術道德表現(xiàn)等,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計入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復試要求全程錄音錄像。
第四條 復試收費
復試費:120元/人,同等學力報考,另加收科目考試費80元。
第五條擬錄取成績
擬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100×50%+復試總成績×50%。
復試總成績=第一志愿報考導師評分×70%+小組其他評委平均分×30%。
其中:面試組評委評分=外語能力測試分×20%+學術水平考核分×80%
第六條博士生導師招收人數(shù)規(guī)定
2018年度博士生導師招生人數(shù),按《西南石油大學在崗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定辦法》(西南石大研[2014]6號)審定結果執(zhí)行。
第七條錄取辦法
為了保證博士生的培養(yǎng)質量,博士招生錄取中應充分尊重報考導師的錄取選擇權和考生的報考意愿,本次博士招生錄取參照《地科院博導招生錄取的基本原則》(地科院發(fā)[2015]7號)執(zhí)行,具體如下:
1、在有學生報考某博導并上線的前提下,由該博導在允許招生指標限額內從報考本人的上線考生中優(yōu)先選錄考生,原則要求從擬錄取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沒有考生上線的導師,在有調劑指標和調劑生源的情況下,可以在上線而未被第一志愿導師錄取的考生中選錄博士生(在本人招生審定限額內)。錄取時尊重雙方自愿的原則,并提交考生本人、第一志愿報考導師和調劑接收的導師簽字的調劑申請表,調劑生錄取學科方向須與調劑接收導師擬招學科方向相同,且需在培養(yǎng)過程中直接指導,不能以掛名的方式接收調劑生。
3、每個具有招生資格的博導原則上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定向考生(學校規(guī)定:處級干部的博導不能接收企業(yè)定向生)。在上線的非定向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定向生錄取指標上限等同于學校下達定向生指標上限。
4、博士生導師錄取考生的先后順序按照前一年度年審表提供的學術成果計分排名確定招收順序,若排名靠前的導師放棄招收,后面的導師依次遞補招收,直到錄取滿額為止。
5、我院新聘任的校外兼職博士生導師第一次招生可優(yōu)先,第二年起按地科院博導招生錄取的基本原則執(zhí)行。
6、有生源報考上線的前提下,根據(jù)各二級學科方向學生規(guī)?,F(xiàn)狀,地質工程二級學科方向至少有一名學生被錄取。
7、按博士培養(yǎng)年限規(guī)定,有超期未畢業(yè)學生的導師,下一年度將核減招生指標。核減數(shù)等同于當年未畢業(yè)學生人數(shù),直到核減完當年指標為止。
第八條擬錄取名單
由博士生導師按第六條的錄取限額和第七條的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學院將名單匯總,填報“西南石油大學2018年博士生擬錄取名單表匯總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體檢不合格的考生(體檢結果由研究生院通知到各學院)。
2、思想品德不合格(各學院可以函調考生檔案或向考生組織人事部門電話考核)
3、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未在6月20日前將人事檔案交研招辦。
4、已被其他單位錄取為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5、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低于60分。
6、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者。
第九條公示
學院在院網(wǎng)站公開學科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公示擬錄取名單等其他應予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者,應在復試結果公布后三天內向學校研招辦提出復議的書面申請,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告之該考生。
第十條資料提交
學院于2018年5月25日前,將所有材料提交研招辦(圖書館C608)。
第十一條 其它
1、擬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在6月15日前將人事檔案交研招辦。
2、擬錄取類別為“定向”,須簽訂“委托西南石油大學培養(yǎng)博士、碩士研究生協(xié)議書”
3、擬錄取類別為“定向”、“非定向”考生的獎助學金,按我校相關政策執(zhí)行。
4、考生對復試成績、錄取結果有異議,須實名提交意見。
學校受理舉報部門: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監(jiān)督工作領導小組
投訴電話:028-83032312
投訴郵箱:[email protected]
5、本辦法由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西南石油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地球科學與技術學院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