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及黨員材料歸檔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組字【2017】11號)

組字[2017]11號
組織關系轉移及黨員材料歸檔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
各教學學院黨委、黨總支:
一、關于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相關工作的要求
1、各基層黨組織要在畢業生離校前開展關于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及其注意問題的專門教育,學習并發放學校組織部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須知”,提醒和幫助畢業生黨員正確轉移組織關系。
2、畢業生黨員離校時要將黨員組織關系一并轉出,學校不再保留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對于已落實工作單位和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學生組織關系的轉移參見“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須知”中的第一條)。
3、如個別黨員(正式黨員)確有非常特殊的理由,組織關系無法轉移的,須由黨員本人向所在黨委(黨總支)提出保留組織關系充分理由的書面申請、保留時間和承諾書,經所在黨委(黨總支)審批并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同意后,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并提出以下要求:
⑴ 流動黨員活動證編號要登記在畢業生黨員匯總表相應欄內;
⑵ 要給學生講明流動黨員活動證的用法;
⑶ 要求學生要留有隨時保持聯系的方式,要經常匯報思想;
⑷ 要提醒學生連續六個月不與黨組織聯系、不交納黨費將作為自動脫黨處理;
⑸ 基層黨組織須每個月向組織部上報流動黨員相關情況。
⑹ 畢業后出國留學的畢業生黨員如需將組織關系保留在學校的,由各學院組織填寫“出國留學黨員保留組織關系申請(審批)表”,建立出國留學黨員管理相應檔案。
4、由各黨委(黨總支)對畢業生黨員統一開具四川省教育工委組干處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原則上介紹信由組織員開具,不能交給輔導員或支部書記。開具的介紹信有效期為三個月。介紹信(包括介紹信存根)開具要規范,不能隨意涂改。應事前通知畢業生黨員與接收地黨組織取得聯系,確認介紹信抬頭的黨組織名稱(一般應為縣市局級以上的組織部門,不能開具到科級和村鎮一級組織部門)以及去往單位的全稱,抬頭、去往單位等處填寫不能為空。組織關系轉接后必須及時將回執寄回學院。
5、各黨委(黨總支)要準確統計畢業生黨員人數,填寫“畢業生黨員登記表”。登記表要求信息準確、填寫規范,并且要求畢業生黨員領取組織關系介紹信時在登記表上簽字確認。
二、關于畢業生黨員檔案的整理、歸檔等相關要求
1、對于畢業生黨員的檔案,無論是正式黨員還是預備黨員,都應按要求進行整理,所有的入黨材料都要按學工部檔案室規定的時間歸入學生個人人事檔案轉往用人單位。在整理檔案時要逐一核對黨員檔案相關材料類別和信息,確保黨員檔案材料完整、規范、準確。
2、對于在校學習期間遞交過入黨申請書,尚未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學生和已列為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對象的學生,要將其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參加黨校學習培訓等有關材料,裝入學生個人人事檔案或交給本人攜帶(必須密封、蓋章,本人簽字領取)轉往用人單位黨組織。
三、請各黨委(黨總支)準確填報 “全校學生黨員及2017屆畢業生黨員情況統計表”,于5月26日前上交統計表,并到組織部801室領取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和組織部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須知”。
附:全校學生黨員及2017屆畢業生黨員情況統計表
2017年5月12日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