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2021〕128號
各學院: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和規范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教高函〔2019〕 12 號)精神,進一步推動高校加強實習基地建設,四川省教育廳決定開展 2021年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建設工作。為做好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實踐基地由高校和企事業單位聯合申報,校企雙方應簽署有正式合作協議。
2.建設實踐基地的企事業單位應在行業領域具有鮮明的特色和明顯的優勢,具有承擔大學生實踐教學任務的豐富經驗和良好條件。優先支持“4+6”現代服務業、“10+3”現代農業及“5+1”現代工業等產業相關企事業單位。
3.優先支持積極參與各類國家級、省級“卓越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及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建設項目的高校與合作方共同建設的實踐教育基地。
4.優先支持與天府中央法務區開展高層次法治學歷人才培養、在職法律人才培訓等工作的實踐教育基地。
5.已獲批的國家級、省級校外實踐教育基地不再申報。
請各學院按照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優秀的校外實踐教育基地進行自愿申報,每個學院最多申報1個,并于11月11日將《四川省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申報書》(不含視頻材料)交實踐教學科,學校將組織專家對申報基地進行評審,評審后確定5個基地向四川省教育廳申報, 11月25日,5個申報基地提交全部材料。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開展 2021 年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
2. 四川省省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申報書
教務處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