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字〔2021〕156號
各教學單位:
根據《西南石油大學教師本科課堂教學質量考核評價與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西南石大教〔2019〕17號)精神,組織開展西南石油大學第三屆“課堂教學名師”評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條件
1、5年內,教師課堂質量考核獲得年度“課堂教學質量優秀一等獎”(原“課堂教學質量優秀一級”)3次及以上,并在期間獲得校級“課堂教學質量卓越獎”(原“課堂教學質量獎”)一等獎1次及以上;
2、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來)無教學事故。
二、入選后的權利與義務
(一)課堂教學名師五年之內享有的權利
1、“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考核”免考核,每年按課堂教學質量優秀二等獎給予獎勵;
2、入駐“名師課堂”教室掛牌授課;
3、在職稱評審、教改項目申報等方面享有配套政策。
(二)課堂教學名師五年內應履行的義務
1、承擔青年教師指導任務,每年至少1人;
2、每年需面向全校開設至少一門次的公開示范課;
3、指導各級教學競賽參賽教師;
4、5年內發表至少1篇高水平教改論文(我校認定的二類及以上核心期刊)。
(三)若出現師德師風問題或發生教學事故,則取消榮譽稱號及相應待遇。
三、時間安排
1、2021年12月20日前,參評教師填報《西南石油大學“課堂教學名師”申報表》(見附件)。經學院審查無誤并簽署意見后將《申報表》(紙質及電子文檔)交教務處教學質量科,聯系人:洪老師,電話:2035,郵箱:[email protected];
2、2021年12月29日前,學校組織評審;
3、2022年1月初,公示、公布評審結果。
附件:西南石油大學“課堂教學名師”申報表
教務處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