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2023〕146號
各學院:
根據本科教學工作安排,2023年秋季學期期末統考擬定于2024年1月8日~1月17日進行。為保證期末統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經學校研究,決定組織開展期末統考課程申報工作,請學生學院根據“課程總表”進行申報,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課程范圍
1.申報課程范圍:第17周結束的公共基礎課、第18周結束的且采用閉卷筆試課程。
2.以下公共基礎課無須申報,直接納入期末統考。
學生學院 |
年級 |
課程名 |
課程號 |
開課單位 |
全校 |
2021 |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概論 |
2022602030 |
馬克思院 |
全校 |
2021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2021603030 |
馬克思院 |
全校 |
2022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
2019002030 |
馬克思院 |
全校 |
2023 |
思想道德與法治 |
2021601030 |
馬克思院 |
全校 |
2022 |
概率統計(Ⅱ) |
2515680020 |
理學院 |
全校 |
2022 |
線性代數(Ⅱ) |
2515660020 |
理學院 |
全校 |
2022 |
大學物理(Ⅰ-2) |
2615702035 |
理學院 |
全校 |
2023 |
線性代數Ⅰ |
2515650030 |
理學院 |
全校 |
2023 |
高等數學(Ⅰ-1) |
2515601045 |
理學院 |
全校 |
2023 |
高等數學(Ⅱ-1) |
2515611045 |
理學院 |
全校 |
2023 |
通用英語(Ⅰ-1) |
2319101040 |
外語院 |
全校 |
2023 |
創新英語1 |
2323018040 |
外語院 |
二、其他要求
1.未申報納入期末統考的課程由學生學院負責聯合開課學院安排于第18周星期五前完成考核。
2.第19周、20周安排有校外實習的專業,除公共基礎課外的其他課程由學生學院自行安排考核。
3.經開課學院確認以開卷筆試、口試、操作、機考、論文等非閉卷筆試方式考核的課程由學生學院自行安排考核。
4.各學生學院應在認真梳理本學期的課程教學安排情況后,填報“2023年秋季學期期末統考課程申報表”相關欄目,并于12月7日12:00前將申報表的電子文檔和紙質文檔(教學院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交至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附件:2023年秋季學期期末統考課程申報表
教務處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