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2021〕44號
各教學單位及全體學生:
為進一步規范考試管理、優化排考流程、統一考試發布渠道,實現智能化排考和學生個性化精確快捷查詢考試安排等功能,教務處在梳理、分析和總結理論課程考試排考各環節的基礎上,重新設計、開發了新版理論課程考試排考系統(以下簡稱“排考系統”)。經相關教學單位試用和持續改進,“排考系統”的功能已達到相關要求,決定即日起正式啟用“排考系統”。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 理論課程考試須全部通過“排考系統”進行排考和發布。學院工作人員應按照《新版理論課程考試排考系統操作規程》(見附件1)要求,認真填報理論課程考試的相關信息,在確保課程信息、教室申報、考場安排、監考教師等編排信息準確無誤的基礎上,方能發布課程考試安排。
2. 實踐類課程考試安排仍采用在教學單位官方網站公布,然后鏈接到“教務處主頁-實踐考試安排”欄目的方式發布。
3. 所有課程的考試安排一經發布原則上不允許變更。若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的,應由考試安排學院先撤銷原安排,再按流程重新排考和發布,并及時將最新的考試安排通知相關教師和學生。
4. 學生應在課程結課前后主動登錄教務處網站,通過“排考系統”查詢個人考試安排(具體操作流程見附件2),并按時按要求參加課程考試。由于個人原因錯過考試的,責任自負。
5. 有辦理緩考或被取消考試資格情況的學生,不能參加已安排的課程考試。
6. “排考系統”功能在持續完善和優化中,歡迎各學院提出意見和建議。
附件:1.新版理論課程考試排考系統操作規程
2.學生登錄查詢考試安排流程
教務處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