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2024〕10號
各學院:
根據(jù)學校教學工作安排,2024年春季學期開學前補考將于2月29日開始。為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現(xiàn)將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2023年秋季學期所開設的所有必修課、限選課和任選課(獨立設置的實驗、實踐環(huán)節(jié)、公共體育等課程除外)。
二、考試對象
2023年秋季學期所修課程考試不及格但總成績不低于40分或已辦理課程考試緩考的學生。
三、考試時間
2月29日-3月3日。
具體考試安排已在教務處網(wǎng)站公布,相關學生即日起可在“考試信息”→“我的考試安排” →“我的補考”中查詢。
四、閱卷安排
1、網(wǎng)上閱卷課程。閱卷截止時間為3月6日12:00。請學院管理員于2月29日10:00前在網(wǎng)上閱卷系統(tǒng)中設置考試信息。請課程負責人提前確定課程答題紙模板,并于2月29日10:00前完成相關課程答題紙模板的上傳,導入考生名單,考試結束后設置評分標準。課程考試結束后,閱卷教師即可通過網(wǎng)上閱卷系統(tǒng)進行閱卷。
2、線下閱卷課程。閱卷截止時間為3月5日18:00。請閱卷教師于課程考試結束后到思學樓A106閱卷。
3、自排課程。3月5日18:00前,開課單位匯總相關課程的補考成績,將經(jīng)學院主管教學院長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紙質成績單和對應的電子文檔交教學運行科(思學樓A102)。
五、注意事項
1、本次考試無需學生報名,補考課程及學生名單來源于綜合教務系統(tǒng)當前成績庫。
2、學生在某門課程出現(xiàn)曠考、被取消考試資格、考試違紀、作弊以及考核總成績低于40分等情形,不能參加該課程的補考。
3、應補考的學生必須按時參加補考。補考不辦理緩考,若不參加本次補考,則視為自動放棄補考機會,成績記為曠考。
4、請各學院做好考試相關工作,強化考風考紀教育,教育引導學生自覺遵守考場規(guī)則和考試紀律,誠信應考,堅決抵制各類違紀、作弊。
教務處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