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院學生黨員發展和管理工作,切實保證學生黨員綜合素質,保持黨組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組織的戰斗力和凝聚力,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結合藝術學院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辦法。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西南石油大學藝術學院全體學生黨員及要申請入黨的學生。
第二章 對發展對象的具體要求和考察標準
第三條發展黨員的基本要求
(1)發展學生黨員工作,要認真貫徹中央“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2)發展學生黨員工作必須堅持由本人申請和個別吸收的原則,成熟一個,發展一個,既反對關門主義,也反對突擊發展。
(3)我院學生中年滿18周歲的共青團員和優秀青年,都可以自愿申請入黨。
(4)申請入黨的學生,被黨組織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推薦參加學校黨委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學習并順利結業,經過一年及以上的考察(從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到發展入黨),符合標準的,方可列為發展對象。一年級學生中考察期不滿一年但在進入我校前參加過縣級及以上黨委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學習,并順利結業,且能提供黨校結業證等完整無缺的入黨積極分子材料、表現特別優秀者也可列為發展對象。
(5)滿足《藝術學院學生黨員培養考察任務清單》中的相關規定的優先考慮。
第四條 政治思想標準(思想爭先進)
(1)入黨動機端正,能堅持共產主義理想和社會主義信念,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杜絕個人功利觀念;
(2)熟悉和掌握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了解黨和國家現行的方針、政策以及國內外形勢,思想成熟,有一定理論素養;
(3)樹立馬克思主義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政治立場堅定,是非觀念明確,愛國、愛校、愛院,勇于同不良傾向做斗爭;
(4)道德品質良好,熱愛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樂于助人,有無私奉獻精神;
(5)能自覺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虛心接受批評意見,勇于改正缺點錯誤。
第五條 學習成績標準(學習列前茅)
(1)學習態度端正,專業知識扎實,實踐技能較強,學習成績優良;
(2)一年級發展對象的要求:發展之前一學期的學分績點、綜合測評位于專業前1∕3,無補考現象;同等條件下英語四、六級過級者優先。
(3)二、三、四年級發展對象的要求:發展之前一學期的學分績點、綜合測評位于專業前1∕2,無補考現象;同等條件下英語四、六級過級者優先。
第六條 社會工作標準(工作做表率)
(1)大學期間擔任學生干部滿一年及以上并考核優秀(含班長、團支書、班委成員、團總支學生會部長、委員等),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
(2)擔任學生干部未滿一年,因自身原因非正常辭職的或因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未能發揮表率作用而被辭退、免職等情況的不予認可;
(3)一年級發展對象必須在我校期間擔任班長、團支書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認真履行職責,成績突出;
(4)未擔任學生干部的同學積極參加和支持班、院、校集體活動,積極參加“學生黨員愛心加油站”、青年志愿者等活動,或者在校外開展實習實踐效果顯著,群眾公認表現突出的。
第七條 日常表現標準(生活倡儉樸,身心要健康)
(1)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在日常學習、生活和工作中表現良好,無遲到早退等違規行為,未受過紀律處分。受記過以下(通報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后能積極改正、表現特別突出,解除處分后,經組織考察認定者可以考慮列入發展對象;
(2)積極參與宿舍文化建設和衛生建設,關心幫助同舍同學,主動營造團結和諧的宿舍文化氛圍,所在宿舍前一學期受到表彰,或者沒有被通報批評;
(3)發揚艱苦奮斗精神,勤儉節約,不超前消費,不向家庭提出超越實際可能的生活要求;
(4)遵守校園文明規范,不酗酒、不打架斗毆,不在教學樓、辦公室、圖書館、實驗室、會場等公共場所吸煙,遠離黃、賭、毒;
(5)誠實守信,誠信考試,沒有違紀作弊現象,無惡意拖欠學費行為;
(6)具有責任心和正義感,對不良現象能主動糾正,發現不安定因素、危險情況、嚴重違紀情況等,能及時向老師和組織匯報。
第八條 群眾基礎標準(黨內外群眾認同)
(1)得到所在班級師生認可,在民意調查和群眾座談會中有二分之一以上同學贊成;
(2)得到所在團支部向黨組織提名推薦;
(3)得到培養聯系人(入黨介紹人)的確認和推薦;
(4)在支部大會表決中,獲得數2∕3以上黨員的贊成票。
第九條 酌情考慮發展的情況
符合第二章第四、六、七、八條標準、但不符合第五條學習成績標準者,如果達到以下任何一條標準,個人準備材料,報支部審核通過,經學院直屬黨支部討論、審批同意,可以酌情考慮,予以發展。
(1)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一篇及以上者;
(2)代表我校、院參加國家或省(市)級的比賽,獲國家級入圍獎及以上或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不排等級的列前三名);
(3)為我院的建設和發展做出突出貢獻或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并經發文表彰獎勵者;
(4)見義勇為或有其它重大立功表現,被市級及以上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或被市級有關部門表彰獎勵者;
(5)高年級中,擔任主要學生干部勤懇工作,貢獻突出。
第十條 在校期間暫不予發展的情況
入黨申請人在校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發展。
(1)受到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者;
(2)有考試作弊行為者;
(3)必修課程考試不及格超過四門者;
(4)在申請入黨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者;
(5)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或夜不歸寢、經批評教育未改正者;
(6)所在寢室受到學校宿管中心等部門通報批評累計達三次及以上、本人對此無所作為者;
(7)其它嚴重違反校紀校規、按照上級黨組織相關規定應不予發展的情況。
第十一條 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情況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支部研究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1)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作弊情節、造成惡劣影響者;
(2)其它嚴重違反校紀校規,造成惡劣影響者;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有關執法機關立案查處者;
(4)有違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造成不良影響者;
(5)三個月及以上無故不參加黨組織活動或六個月及以上未交納黨費者;
(6)其它嚴重違反黨章黨紀、按照上級黨組織規定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者。
第三章 預備黨員轉正的具體要求
第十二條黨員轉正的基本要求
(1)能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符合第二章第四條政治思想標準(思想爭先進)的所有規定,符合第二章第六條社會工作標準(工作做表率)第一、二、三款等規定,符合第二章第八條群眾基礎標準(黨內外群眾認同)第一、三、四款等規定;
(3)學習態度端正,學習成績較好;
(4)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遵守寢室管理規定,在日常生活習慣養成和寢室文化衛生工作中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5)滿足《藝術學院學生黨員培養考察任務清單》中的相關規定的,在考核評優時優先考慮。
第十三條 延期轉正的情況
預備黨員在預備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支部研究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預備期限六個月,經考察合格后再予申請轉正。
(1)受學校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2)必修課程不及格達三門者;
(3)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或夜不歸宿達兩次者;
(4)惡意拖欠學費者;
(5)無故不參加黨組織活動三次及以上者。
第四章 正式黨員的培養和管理要求
第十四條 正式黨員的基本要求
(1)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秘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斗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2)遵守第三章第十二條黨員轉正的基本要求的所有規定;
(3)滿足《藝術學院學生黨員培養考察任務清單》中的相關規定的,在考核評優時優先考慮。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條例未盡事宜按學校黨委和上級黨組織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條例由藝術學院黨總支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2018年4月開始實施。
藝術學院黨總支委員會
2018年4月
附:發展黨員工作基本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