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學生個性成長,進取創新,引領發展,進一步提高育人質量,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藝術學院特特設立學生“藝術菁英獎”,以表彰在2020年度中在學習能力、學生工作、社會活動等多個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組織,根據《藝術學院“藝術菁英獎”評定獎勵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啟動“藝術菁英獎”評選活動,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藝術學院全體學生
二、評選條件
詳見附件1《藝術學院“藝術菁英獎”評定獎勵辦法》
三、評選程序
(一)申報(10月28日-11月8日)
學生個人(或團隊)自行申報,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各類單項獎填寫申報材料,并將填寫好的申報材料報送至評審委員會。
(二)初審(11月9日-11月12日)
各單項評定小組對申報的學生個人或團隊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入圍學生個人或團隊名單,并向全院師生公示公示期3天。
(三)終審(11月16日-11月20日)
學院表彰組委會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入圍的個人或團隊進行終選,確定各獎項最終獲獎名單,并在頒獎晚會上公布。
四、資料報送
1.請申報同學在填寫申報材料時總結個人或團體在一年中的成就和成果,形成完整的事跡材料,事跡中著重寫明事跡的影響力。
2.請申報者于11月8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檔(附件2《個人申報表》或附件3《團隊申報表》)交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藝術學院團總支辦公室,藝術樓202),電子檔統一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所報獎項+專業年級+姓名。
五、聯系方式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孫曉光
電話:028-83037862
藝術學院
2020年10月28日
附:獎項設置及評選條件
1.“藝術菁英獎”—學習示范獎:
(1)學習刻苦努力,學分績點列專業前5%;
(2)學分績點3.5以上,在學院和班級的學風建設中起到示范帶頭作用者。
2.“藝術菁英獎”—創作領航獎:
(1)本學期省級以上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者;
(2)創作的作品在校級以上媒體展示、傳播,為學院贏得良好聲譽者。
3.“藝術菁英獎”—創新創業獎:
(1)帶頭踐行創新精神,示范作用突出者;
(2)積極參加創業活動,取得一定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4.“藝術菁英獎”—文體貢獻獎:
(1)多次參加校極以上文藝演出,為活躍校園文化氛圍、樹立學院良好形象做出突出貢獻者;
(2)參加校級以上體育競賽,取得名次者。
5.“藝術菁英獎”—宣傳寫作獎:
(1)積極參加學院宣傳報道工作、宣傳平臺建設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者。
6.“藝術菁英獎”—文化傳承獎:
(1)在晨練、學長導航、寢室文化建設中取得突出成績者。
7.“藝術菁英獎”—社會服務獎:
(1)堅持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者;
(2)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參與精準幫扶工作,獲得良好贊譽和廣泛參與者。
8.“藝術菁英獎”—社會工作獎:
(1)在社會工作中樂于奉獻、成績突出的學生干部;
(2)在相關工作或活動中為學院爭得特別榮譽者。
9.“藝術菁英獎”—特別影響獎:
(1)見義勇為等維護公平正義行為收到媒體關注、機關部門表彰者;
(2)在對外交流、交往服務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產生突出社會效益者;
(3)其他產生特別影響的行為。
10.“藝術菁英獎”—社會實踐獎:
(1)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獲校級以上先進個人稱號者;
(2)積極參加社會調研、調查報道獲校級以上部門關注或批示者。
11.其他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積極上進,無不良嗜好;
(3)每個學生或團隊可同時申報并獲得不同單項獎;
(4)同一項目或申報材料只能申報一次,不允許重復使用。
附件1 《藝術學院“藝術菁英獎”評定獎勵辦法》
附件2 《個人申請表》
附件3 《團隊申請表》